2月20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通知,轉發《江蘇省公路養護項目開復工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疫情防控工作,組織公路管理、高速公路經營等單位認真學習借鑒,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實施公路養護項目開復工。
本文大綱
一、疫情防控體系職責
二、養護工程開復工條件
三、養護工程疫情防控
四、應急養護疫情防控
五、日常養護疫情防控
六、疫情防控處置流程
七、疫情防控資訊報送
一、疫情防控體系這張網,哪些單位有職責?
二、養護工程開復工應滿足什麼條件?
三、養護工程有哪些疫情防控要求?
四、應急養護有哪些疫情防控要求?
應急養護搶修類工程按照養護工程疫情防控要求實施,應急養護保通類,如除雪保通、防汛防臺等,按照以下要求強化落實。
五、日常養護有哪些疫情防控要求?
六、出現疫情要按下列流程來處置
(一)當養護人員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時,一律不得進入養護作業、生活、辦公和其他公共區域,由應急處理車輛立即送到當地指定的發熱門診或向疾控部門報告處理,並按照疾控部門要求做好應急處置。應急處理車輛及司機視就診情況處理。
(二)經醫療機構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後,必須第一時間暫停施工,按照衛健部門要求做好排查、隔離治療等工作。配合屬地做好病毒消殺和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
七、疫情資訊如何報送?
建設單位應建立疫情防控每日報告制度,自工程有關單位人員開復工之日起,實行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零報送”機制,每天按屬地、行業要求向各市公路管理單位報告當天疫情情況。出現疑似或確診病例的,應逐級向公路管理單位報送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