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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進一步依法加強野生動物運輸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讀

來源:法制司    2020-03-16 09:12:00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進一步依法加強野生動物運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通知》的必要性

2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要完善相關立法、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等任務要求。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決定》,嚴格禁止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的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要求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制定配套規定,我部有必要出臺相關措施,抓好《決定》的貫徹落實。一是《決定》嚴格禁止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的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涉及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市場監督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等多個部門的法定職責,而其中野生動物的運輸,與交通運輸部門職責有關。二是在現行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中,涉及野生動物運輸環節職責的規定較為原則、籠統和概括,對其監管主體沒有明確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從當前疫情防控落實《決定》的要求看,結合交通運輸管理實際,需要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針對《決定》中涉及野生動物運輸管理的內容,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托運人、承運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各方主體在運輸環節的相關責任,依法貫徹落實好法律法規和《決定》。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包括五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是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視野生動物運輸管理工作。第二部分是全面依法落實運輸環節責任。第三部分是做好動物運輸環節的疫情防控。第四部分是加強涉及野生動物運輸的執法監管。第五部分是強化普法宣傳教育。《決定》在現行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規定得更加嚴格,強調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對於以其他目的需要運輸的野生動物,應當依照《決定》、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通知》嚴格貫徹落實《決定》這一精神,切實依法加強野生動物運輸環節管理,重點明確提出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野生動物運輸環節的監管要求,對道路水路運輸經營者的督促職能。

國家現行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明確了林業、漁業、獸醫等主管部門在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動物疫病的預防、動物和動物産品的檢疫等方面的職責,其中在野生動物運輸方面,明確了運輸野生動物的法定證明證書的審批和處罰部門分別為野生動物保護、市場監管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等,而沒有授權給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鋻於野生動物運輸也是運輸管理的對象,屬於限運、禁運物品的範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承運人、托運人依法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對野生動物運輸的要求。在具體野生動物運輸過程中,法律法規規定托運人必須依法提交有關部門開具的合法來源證明、檢疫證明、準運的相關證件等,承運人依法進行查驗檢查後方能承運。

《通知》按照《決定》和野生動物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了托運人和承運人的安全主體責任、實名登記、安全檢查查驗的要求,明確了道路水路運輸經營者在檢查查驗中發現非法運輸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報告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等部門處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執法中發現有非法運輸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應當責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同時,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及時向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等部門進行移交,並積極配合其依法查處。

此外,《通知》對三個國家局參照做好涉及野生動物運輸的相關工作做了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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