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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十四五”立法規劃》政策解讀

來源:法制司    2021-12-09 10:04:09

為統籌“十四五”交通運輸立法工作,交通運輸部研究編制了《交通運輸“十四五”立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規劃》的編制背景是什麼?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我部自2000年起開始對交通法規體系中長期建設作出安排並適時調整優化。2020年我部印發了《關於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的意見》,設定了2035年、2050年的遠景發展目標和發展任務。同時,每年根據法律法規規章成熟度,結合行業實際管理需要,編制交通運輸年度立法計劃,統籌推進部立法工作。“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是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關鍵時期,需要更好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在法治軌道上促進交通運輸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高品質立法保障交通運輸高品質發展。為科學統籌交通運輸立法工作,我部首次研究編制了五年立法規劃,明確“十四五”時期我部推進立法工作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為交通成為中國現代化的開路先鋒提供法治支撐和保障。

《規劃》編制工作把握的原則有哪些?

一是緊緊圍繞“十四五”交通運輸中心工作、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要求。堅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相銜接,把落實黨中央重大戰略決策部署、服務保障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服務保障“十四五”交通運輸改革發展中心工作作為“十四五”立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二是突出重點,區分輕重緩急。統籌各方面立法需求,有計劃、分步驟推進立法項目,發揮好立法規劃對立法項目的組織協調推動作用。對於條件成熟、改革發展急需的立法項目,重點推動頒布實施;對於暫不具備條件出臺的立法項目,著力推動取得關鍵性進展或者加強研究儲備,為頒布出臺奠定基礎。

三是既積極推進,又量力而行。堅持問題導向,緊扣實踐需求,針對重點立法項目有待突破的問題,既積極推動行業急需的法規項目出臺或取得突破性進展,同時又對立法工作目標和任務作出合理安排,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十四五”時期,對交通運輸立法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總體上,可以歸納為五個方面:一是要緊扣中央重大戰略決策部署,聚焦行業改革發展重點,確保重大立法項目取得突破性進展,助力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推動交通運輸高品質發展。二是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補短板、填空白、強弱項,持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交通運輸對外開放合作,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的交通運輸市場。三是要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要求,通過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保障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防範風險,實現交通運輸行業長治久安。四是要更加注重擴大社會參與、回應社會關切、解決實際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設人民滿意交通。五是要提升立法品質,在法治軌道上促進制度建設和治理效能更好轉化融合,實現交通運輸行業良法善治。

“十四五”時期交通運輸立法工作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到2025年,交通運輸重點領域重大立法項目取得突破性進展,“一法兩條例”(公路法(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農村公路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頒布實施;一批服務交通運輸高品質發展、保障交通運輸安全、回應人民群眾期待、細化落實上位法規定的部門規章印發實施;交通運輸立法品質進一步提升,綜合交通法規體系在更高層次、更高水準、更高品質上得到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對交通運輸改革發展穩定的引領、推動、支撐、保障作用進一步加強。

“十四五”時期交通運輸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主要有五個方面的任務:

第一,全力協調推動公路法(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農村公路條例頒布實施,推動鐵路法(修訂)、民用航空法(修訂)、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城市公共交通條例、道路運輸條例(修訂)等法律法規項目頒布實施。

第二,積極推進交通運輸法立法進程,加快海商法(修訂)、民用航空器事故調查條例、港口法(修訂)、海上交通安全法配套法規等法律法規項目立法進程。

第三,加強跨運輸方式、安全應急保障、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綠色交通發展、智慧交通創新發展等方面法律法規項目的前瞻性、儲備性研究。

第四,聚焦解決現實問題、全力推進規章制修訂工作。

第五,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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