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交通運輸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健全標委會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標委會工作能力和服務水準,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了《交通運輸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辦法》(交辦科技〔2022〕30號,以下簡稱《標委會考評辦法》)。現就《辦法》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在交通運輸部指導下,公路水路領域現有13個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5個行業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及2個全國計量技術委員會(以下統稱標委會),負責組織開展交通運輸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部門計量檢定規程的起草和技術審查等標準化工作,對交通運輸標準化發展起到了重要技術支撐作用。2015年,部印發《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考核評價辦法》(交辦科技〔2015〕185號,以下簡稱《秘書處考評辦法》),每年定期開展標委會秘書處工作考評,對規範標委會秘書處的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
隨著國家和行業標準化工作的不斷強化,標委會管理制度不斷健全。2020年2月,部印發《交通運輸行業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交辦科技〔2020〕9號),明確提出應當對標委會進行監督檢查,建立標委會考核評估制度,定期對標委會工作進行考核評估,並將考核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2020年10月,《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修訂發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令31號),明確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受委託管理本行業的全國標委會,應對其進行監督檢查,並將監督檢查情況報送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2015年發佈執行的《秘書處考評辦法》已無法滿足新形勢下交通運輸標準化管理的需要,考核對象與國家和行業的管理要求均不一致,考評方式有待進一步改進,部分考評指標有待進一步優化,考評的內容不能全面合理地反映標委會工作情況。為此,交通運輸部研究制定了《標委會考評辦法》。
二、制定原則
制定《標委會考評辦法》堅持“繼承延續、突出重點,協調銜接”的原則,具體體現在:一是繼承保留了《秘書處考評辦法》實施以來的良好經驗做法,對適用於標委會考評的內容進行了保留,體現了標委會管理政策制度的延續性;二是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交通運輸標準化“十四五”發展規劃》等對標委會建設發展的新精神、新要求,突出了標準制修訂、標準實施、標準國際化工作等考核內容。三是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開展的全國標委會考核評估工作協調銜接,明確當年參加全國標委會考評的標委會不重復考評。
三、主要內容
《標委會考評辦法》包括總則、考評內容及程式、考評結果及應用、附則共4章15條,對標委會考評的組織、考評週期和內容、計分和考評方式,以及考評結果判定、應用和處理等進行了詳細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總則部分,明確了制定的目的依據、考評對象、考評原則和組織方式,以及考評週期。考評內容及程式部分,明確了考評內容、計分方式和考評程式。標委會考評內容包括標準制修訂、標準實施、標委會日常管理、秘書處承擔單位支援保障、標準國際化及各方對標委會工作的滿意度等,考評指標共有6個一級指標、19個二級指標,設置3個加分項。考評結果及應用部分,明確了考評結果的分檔、判定和應用、整改要求,以及不配合考評情況的處理,考評結果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不合格四檔。附則部分,主要是明確了交通運輸計量技術委員會的考評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以及對當年參加全國標委會考評的標委會考評結果予以採信。
制定《標委會考評辦法》,將進一步健全標委會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考核評估的“指揮棒”作用,引導標委會實化、細化工作,加強標委會規範化建設,聚焦中心工作加強重點領域標準有效供給和實施應用,切實發揮標準的品質效益,進一步提升標準化工作地位和影響力,推動交通運輸標準化工作高品質發展,有力支撐加快交通強國建設。
相關政策: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交通運輸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考核評估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