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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導則》修訂解讀

來源:公路局    2022-09-20 17:00:32

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加快構建現代公路工程標準體系,加強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工作,提升制修訂水準,保證編制品質,交通運輸部發佈了《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導則》(JTG 1002—2022)(以下簡稱《管理導則》),作為公路工程強制性行業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導則》(JTG A02—2013)(以下簡稱原《管理導則》)同時廢止。為便於理解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將《管理導則》解讀如下:

一、背景

多年以來,公路工程行業標準的管理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以下簡稱《公路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規定執行,2013年發佈的原《管理導則》,對規範和統一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工作,推動技術進步,保證標準制修訂品質,支撐大規模公路建設和養護運營起到了保障作用。

在標準化方面,2015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標準化改革方案》,2018年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以下簡稱《標準化法》)發佈,依法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了準確定位,保持了工程建設標準的屬性和管理模式。同時,為規劃公路工程行業標準的藍圖和框架,2017年我部發佈了《公路工程標準體系》(以下簡稱《標準體系》),並於2020年發佈實施了《公路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加強標準體系建設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隨著《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相繼出臺,標誌著交通發展由追求速度向更加注重品質效益的高品質發展轉變,由各種交通相對獨立發展向更加注重一體化融合發展轉變,由依靠傳統要素驅動向注重創新驅動轉變。為更好地實現管理和服務公路工程行業標準,進一步完善管理體系,提高其應用水準,更好的指導相關工作的開展,我部組織並完成了《管理導則》的修訂工作。

二、修訂意義及特點

一是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需要。黨的十九大作出了我國經濟進入高品質發展階段的戰略判斷,提出了建設交通強國、品質強國的戰略目標,對公路工程標準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本次修訂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要求,對標準的制修訂管理也做了相應修訂。

二是依法突出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法律地位和重要屬性。根據《公路法》等法律法規,公路工程建設必須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以及工程建設等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規定。

三是依法強化強制性標準的管理。《標準化法》將強制性標準嚴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産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和滿足社會經濟管理基本要求的範圍之內。本次修訂牢牢對應《標準化法》和《管理辦法》,對於公路工程強制性標準做出了更為詳細規定。

四是進一步完善公路工程標準管理制度體系。《管理辦法》是公路工程建設標準管理的總體規定,《標準體系》將綜合、基礎、建設、養護、管理、運營六大板塊有機統一,是標準體系框架,《管理導則》是標準管理的具體程式和要求。

五是規範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從立項到發佈實施的制修訂管理全過程。通過有效管理,強化責任落實,突出工作重點,體現服務理念,提高標準編制品質。著力保障公路基礎設施安全、品質和耐久性,促進公路工程技術進步和創新。以努力當好中國現代化的開路先鋒為目標,更好地發揮標準在推進交通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支撐我國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養護、運營的高品質發展,助力交通強國建設。

六是以推進公路建設高品質發展為目標。依據《管理辦法》,總結了原《管理導則》施行以來公路工程行業標準管理的經驗,繼承和完善了原《管理導則》的思路和結構,按照調整和優化的原則,突出各階段標準品質控制和及時性的原則,明確各參與方責任落實,加強過程管理,進一步規範和細化了標準制修訂的工作程式、流程、環節,標準局部修訂,發佈和復審等過程的規定。

七是堅持突出標準工作“全鏈條”管理。根據管理職責和任務要求,完善和強化標準立項、制修訂、審查、發佈、出版、局部修訂和復審等方面全過程管理要求,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時共同遵守的基礎標準。

三、主要修訂內容

(一)落實法規對標準的要求。依法突出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法律地位,體現公路工程行業標準是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符合《公路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實公路建設必須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公路養護應按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養護和綠化工作實施,以及路政管理應執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相關工作等要求,這樣使得對公路工程行業標準的管理有更加充分的法理依據,使公路工程建設過程必須符合公路工程強制性行業標準以及其他公路工程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二)強化標準編制各參與方責任的落實。一是本次修訂明確了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編、參編、主審的工作責任,特別是加強主編、主審在各個主要階段或環節的管理。其中為保證並逐步提高標準的編制品質,充分發揮主審的作用,加強了主審在各階段審查中的作用。二是為解決管理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增加了變更標準主編及主審的相關要求。三是總結經驗,修訂了標準編寫單位和人員資質、參編單位和人員數量相關要求。四是加強重要環節管理,加強了標準編制各階段審查的相關要求,確保標準編制品質,推進公路工程技術進步和高品質發展。

(三)加強立項管理。標準立項章節內容按照一般規定、標準徵集、立項申報、申報書評審、立項確定、任務下達、任務書(合同)審查、合同簽訂流程進行重新分節並完善條文內容,提升了立項的科學性、規範化。為規範標準申報時名稱的準確性,增加了標準特徵名確定的相關要求。

(四)加強進度管理,嚴格執行政府購買服務要求。為提高標準適用性,依據《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修訂了標準編制週期的相關要求,強化了標準編制過程中對於進度滯後及編制品質不符合規定的相關要求。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相關要求增加了國家和行業標準經費管理和使用相關規定。

(五)加大標準的公開力度。依據《標準化法》增加了公路工程強制性行業標準應依法向社會公開的規定。

(六)調整了總體佈局。修訂了標準制修訂管理的內容、程式、要求,修訂了標準立項、制修訂、審查、發佈、局部修訂和復審等編制過程的規定,以作為管理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時共同遵守的基礎標準。

(七)調整和優化了各章節結構。本次修訂取消了原《管理導則》中標準體系章,增加了基本規定章,將標準復審納入到標準日常管理中,將原《管理導則》標準的發佈根據主體不同調整為標準批准與發佈、標準出版與發行兩章。優化了徵求意見、審查及出版和日常解釋等環節管理。一是強化了標準徵求意見稿階段徵求意見數量、代表性、期限的相關規定;二是強化了送審稿階段提高審查品質的相關要求;三是增加了標準出版以及勘誤的相關規定;四是調整了標準局部修訂和發佈的相關要求;五是調整標準復審作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強化主編單位作為日常管理主體的相關要求。

四、實施注意事項

(一)加強與上位法和《管理辦法》的銜接。一方面應依法突出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法律地位,落實《公路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體現公路工程行業標準是公路技術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加強與《管理辦法》的銜接,對公路工程行業標準的具體管理提供更加充分的管理依據,以提升管理水準和管理品質。

(二)與相關規範配套使用。《管理導則》使用過程中應與有關國家標準、《標準體系》、《公路工程行業標準編寫導則》等規範配套使用。

(三)加強管理,認真執行《管理導則》要求,防範風險。做好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的全過程管理,加強品質和進度管理,提高標準制修訂品質,推動我國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養護、運營的高品質發展。

(四)精心組織宣貫培訓。《管理導則》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工作的基礎標準,需切實有效地做好宣貫培訓,讓管理人員、編制人員、使用人員準確理解並使用好《管理導則》,對推動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化工作,提高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品質,促進公路交通高品質發展發揮更大作用。


相關政策:交通運輸部關於發佈《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導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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