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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運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規程》解讀

來源:水運局    2022-09-30 19:16:46

為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有關要求,進一步提升水運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水準和供給品質,服務水運作業高品質發展,日前,交通運輸部制定發佈了《水運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規程》(以下簡稱《管理規程》),將於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為便於有關單位更好地理解《管理規程》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就《管理規程》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明確提出了“構建適應交通高品質發展的標準體系,加強重點領域標準有效供給”的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編制工作,加強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的有效供給,交通運輸部水運局組織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水運專業委員會、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經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管理規程》。

《管理規程》在落實《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管理辦法》(交水規〔2020〕1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的基礎上,強化了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的全過程管理,詳細規定了標準項目各階段的管理要求、工作內容和操作流程,有助於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管理、編寫人員更好地掌握標準的管理要求,進一步規範標準編制和管理工作,提升標準的品質和水準,為服務水運作業高品質發展、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做好支撐。

二、《管理規程》主要內容 

《管理規程》共分10章9個附錄,附條文説明。主要包括工作職責、標準項目立項、標準編制、標準翻譯、標準研編、標準發佈、標準復審、標準日常管理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則

主要明確了制定《管理規程》的目的、適用範圍等。

(二)基本規定

對水運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原則、依據以及標準編制工作流程、合同經費等共性要求進行了規定。

(三)工作職責

對主編單位、參編單位、編寫組組長、編寫人員、管理組、審查專家、標委會承擔的主要職責進行了規定。

(四)標準項目立項

對水運工程建設行業標準項目立項的流程和申請方式等進行了規定。明確了立項申請報告格式,立項預審原則、審查方式、審查內容、審查結論報送等有關要求。對立項專家評審的原則、流程、內容和要求等進行了規定。

(五)標準編制

對標準編制項目各階段工作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明確了標準工作大綱編制的具體要求。細化了專題研究工作的具體要求,對其審查方式等內容進行了規定。明確了主編單位開展調研、徵求意見、編制條文、送審標準等的具體要求。提出了總校稿和報批稿階段的具體工作要求。對標準局部修訂工作流程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六)標準翻譯

主要明確了標準翻譯工作大綱、翻譯稿、送審稿、報批稿等的主要內容和具體工作要求。

(七)標準研編

對標準研編項目的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審查要求等進行了規定。

(八)標準發佈

主要明確了標準發佈的部門和出版發行等的具體要求。

(九)標準復審

主要明確了標準復審的工作內容和原則,以及標準復審的主要工作、組織流程、復審意見報送等具體要求。

(十)標準的日常管理

主要明確了標準的日常管理工作範疇和各項工作責任劃分,對標準宣貫、標準解釋、意見收集處理、資訊發佈、技術交流、監督管理等工作進行具體的規定。

三、實施要求

一是《管理規程》應與管理辦法配套使用。《管理規程》是管理辦法的細化要求,在使用過程中還應遵循管理辦法的原則要求。

二是組織宣貫培訓。《管理規程》是對水運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的共性要求,各標準編寫單位都要認真組織學習,做好貫徹落實。我部適時組織行業宣貫培訓,使標準編寫單位和編寫人員準確理解、正確執行《管理規程》,不斷提高水運工程建設標準編寫水準。

三是跟蹤施行效果。我部和主編單位對施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跟蹤總結,適時修訂《管理規程》。


相關文件:交通運輸部關於發佈《水運工程建設行業標準管理規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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