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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解讀

來源:運輸服務司    2022-07-25 15:45:00

2022年7月20日,交通運輸部修訂發佈了《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交運規〔2022〕6號)。為便於社會公眾理解掌握有關修訂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制度是道路運輸從業資格管理的重要內容。交通運輸部2008年8月印發了《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試行)》(交公路發〔2008〕280號),建立了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制度,對於加強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行為管理、引導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經營等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放管服”改革、信用交通體系建設等不斷深入推進,原有的誠信考核制度已不能滿足行業發展需要,亟待修訂完善。為此,交通運輸部組織開展了修訂工作,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廣泛聽取意見,深入研究論證,綜合各方意見,修訂發佈了《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

二、主要修訂內容

一是優化考核流程進一步方便從業人員。取消了人工簽注考核等級等要求,明確依託資訊化方式開展誠信考核,實現“電子建檔、數據歸集、系統考核、自動評價”。同時,要求提供誠信考核相關資訊查詢、下載、列印等服務。

二是建立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完善獎懲機制,對納入行業重點監管對象的,適當提高監督檢查頻次;對於考核等級高的駕駛員及其所在道路運輸經營者給予激勵機制。

三是實施區別化的誠信考核繼續教育。對於誠信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接受18個學時繼續教育後,誠信考核等級為A級。

四是完善相關考核計分標準。將重大交通事故、較大交通事故等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等行為,以及影響道路運輸安全等行為納入計分體系。

五是廢止有關文件。文件印發後,同步廢止《關於印發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交公路發〔2008〕280號)和《關於印發<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辦法>的通知》(交運發〔2011〕106號)。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突出減輕負擔、便民服務,突出優化環境、改進監管,指導各地依託資訊化方式開展考核,強化考核結果規範應用,優化繼續教育方式,引導道路運輸駕駛員依法經營、誠信守信,切實減輕道路運輸駕駛員負擔,促進道路運輸業健康穩定發展。


相關政策: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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