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運作管理辦法》(交運規〔2022〕1號)。
一、修訂背景
2018年2月,交通運輸部印發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效期3年。《管理辦法》自印發實施以來,有效規範了網約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與網約車平臺之間的數據傳輸,對於提升政府數字監管效能、強化社會監督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加強網約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的運作管理工作,規範數據傳輸,進一步提高網約車行業監管效能,結合當前網約車行業新情況,落實《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有關要求,對《管理辦法》部分內容進行修訂後重新印發。
二、主要修訂內容
本次修訂,一是增加了要求地方通過道路運政管理系統與網約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對接有關內容。二是增加了鼓勵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利用網約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加強網約車行業運作監測分析並公開發佈分析結果等內容。三是增加了定期公開發佈連續180天以上未向部級平臺傳輸數據的平臺公司的有關內容。四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完善了網約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及個人資訊保護有關內容。五是增加了對各數據傳輸測評指標的測評權重,以便更科學測評各網約車平臺公司數據傳輸品質。六是明確了各網約車平臺公司(包括依託網際網路技術提供資訊服務,與網約車平臺公司共同提供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平臺)按照相關規定傳輸數據。
相關政策: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運作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