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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安全考核大綱》解讀

來源:運輸服務司    2024-10-09 13:53:55

近日,交通運輸部修訂印發《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安全考核大綱》(交運規〔2024〕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考核大綱》),自2024年10月1日施行。為便於各有關部門單位準確理解並貫徹落實好有關工作要求,現就《管理辦法》和《考核大綱》有關修訂情況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我部于2019年制定發佈了《管理辦法》和《考核大綱》,明確了考核對象、職責分工、考核組織、結果應用等具體要求。截至2024年7月底,共有121.12萬人次道路運輸企業的“兩類人員”參加考核,100.84萬人考核通過。文件的發佈實施,有力促進了“兩類人員”安全管理能力的提升,對預防和減少道路運輸事故發生發揮了重要作用。5年來,《安全生産法》和我部相關部門規章進行了相應調整,對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需體現在《管理辦法》和《考核大綱》中;同時,各地在開展“兩類人員”考核工作中也遇到一些新問題,需要通過修訂文件予以解決。

二、主要修訂內容

(一)《管理辦法》的主要修訂內容。

《管理辦法》整體框架保持不變,對部分條款進行了相應優化、調整和補充,具體情況如下:

一是進一步明晰了考核主體。明確設區的市(州、盟)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包括省直管縣及縣級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各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兩類人員”考核工作,便於各地操作執行。

二是推動減輕考核負擔。堅持利企便民,明確鼓勵採用線上考試,通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考核的視同通過普通貨物運輸考核,同一人擔任兩家及以上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無需重復參考,分支機構“兩類人員”可在分支機構所在地參考等。

三是優化調整了試題結構。堅持“幹什麼、考什麼”,將考核試卷題目明確為公共部分和專業部分,並同步在考核大綱中區分不同崗位和業務類型進行組卷,提升考核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避免考核與實際工作脫節。

四是完善了延期、作廢、變更等規定。規定考核合格證明到期後,相關人員可申請延期,並完善了安全考核證明變更、登出等要求。同時,明確考核合格證明作廢的具體情形。

五是增加了重新參加考核的規定。考慮到部分“兩類人員”因崗位變動等原因所從事的業務領域可能發生變化,明確業務領域發生變化的應重新申請考核或申請加試該業務領域的專業試題。

六是增加了監督檢查有關規定。增加了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兩類人員”參加考核等情況監督檢查有關要求,以進一步強化考核工作的嚴肅性,推動考核制度落地落實。

(二)《考核大綱》的主要修訂內容。

考核範圍方面,增加了道路貨物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企業、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等業務類型的考核大綱,便於上述業務類型開展考核的相關地區和企業參照執行。

考核內容方面,將考核內容細化為公共和專業兩個部分,公共部分主要為通用類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安全管理知識等;專業部分主要為本業務類型的政策法規、標準規範和安全生産實務等,提升考核工作針對性。

試題設置方面,明確試卷題目包括公共部分和專業部分,與大綱保持一致;適當調整了不同崗位人員的試題組成比例,增加了“題型數量及分值説明”。同時,針對道路運輸企業經營2個及以上業務類型的,明確其“兩類人員”加試相應業務類型專業試題。


相關文件: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安全考核大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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