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發佈了修訂後的《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運作維護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便於更好地理解《管理辦法》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19年,交通運輸部發佈了《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運作維護管理辦法》(交運規〔2019〕8號),在指導地方加強設施設備運作維護、保障運營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充分汲取近年來發生的險性事件教訓,進一步強化設施設備維護管理,結合行業發展實際,對《管理辦法》部分內容作了修訂完善。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共6章34條。完善了設施設備狀態運作監測體系,增加了通信、信號等系統的運作測試和安全防護要求。優化了車輛、信號、通信等設施設備維護要求,強化了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全過程安全要求。進一步明確了委外維修單位應具備安全管理條件和技術能力,加強了對委外單位的監督檢查要求,夯實運營單位對委外維修的安全管理責任。
相關文件: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運作維護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