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了《城市軌道交通全自動運作系統運營技術和管理規範(試行)》(交辦運〔2024〕70號,以下簡稱《規範》)。為便於有關各方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就《規範》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自2017年國內首條自主研發的全自動運作線路北京地鐵燕房線運營以來,國內已有21個城市開通運營全自動運作線路50條,運營里程約1480公里。全自動運作系統在提高系統運作可靠性、提升運營服務水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年來城市軌道交通全自動運作線路發生的事故事件,也反映出其在多專業協同、安全管理等方面還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在明確技術條件、築牢安全底線基礎上,進一步促進運營管理與技術水準協同適應,更好引導全自動運作系統技術發展。
為此,我部組織相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設備供應商和科研院所,在充分調研全自動運作線路建設和運營現狀、梳理總結相關問題的基礎上,經過集中起草、充分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和多次修改完善,研究制定了《規範》。
二、主要內容
《規範》在既有ATO(列車自動運作)系統行車、客運、安全評估等管理辦法和信號、車輛等運營技術規範的基礎上,針對全自動運作系統特有的功能和技術變化進行了規定,共7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總體要求。從提升安全性和可靠性入手,規定了司機在司機室值守、強化列車運作自動調整、加強系統狀態監測和安全冗余,提升技術和管理協同等保障安全的總體要求。
二是設施設備技術要求。對信號、車輛、通信、站臺門、綜合監控五大系統和乘客服務系統在系統聯動、介面匹配、參數優化、人機交互等方面,提出了設施設備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夯實全自動運作系統本質安全水準。
三是系統整合要求。立足全壽命週期安全管理和品質控制,明確了系統整合的工作內容,以及設計聯絡、綜合聯調、試運作等階段的系統介面匹配、安全品質卡控等整合要求。
四是運營管理要求。從組織架構、規章制度、人員操控等方面提出了安全風險管控要求,明確了關鍵崗位設置和人員技能保持等要求,以及關鍵作業流程和安全卡控措施。
此外,在《規範》附則中明確提出支援各地積極探索障礙物探測、列車遠端控制等無人駕駛技術,為後續實現列車無人值守提供支撐,積極支援技術創新,促進全自動運作系統有序發展。同時,對不滿足本規範要求的既有全自動運作線路和由非全自動更新改造為全自動運作的線路提出了要求。
三、貫徹落實要求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規範》宣貫和組織實施工作,督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主動對接、積極協調,指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加強與建設單位溝通,推動將有關設施設備功能需求和技術要求在新建全自動運作線路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文件以及相關技術需求規格書等文件中落實,從源頭提升運營安全水準。同時,各地要督促運營單位針對全自動運作功能分配變化、系統聯動增強、控制模式調整等特點,完善相關組織管理架構、崗位職責、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體系,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全自動運作系統運營安全。
相關政策: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軌道交通全自動運作系統運營技術和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