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 潘迪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快遞包裝治理工作。2019年9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南省光山縣文殊鄉東嶽村考察時,作出重要指示:“要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和快遞業務,拓寬農産品銷售渠道,增加農民收入,要注意節約環保,杜絕過度包裝,避免浪費和污染環境”。近日,國務院公佈了修訂後的《快遞暫行條例》(以下稱新條例),對快遞包裝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定,標誌著快遞包裝治理的法治保障逐步走向完備。特別是以新條例為核心的法律制度與標準體系連結互動、銜接配合,形成了行為模式與技術要求相結合的包裝行為規範體系,必將對快遞包裝綠色發展發揮巨大的促進作用。
一、國家政策文件對完善快遞標準體系提出明確要求
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15號)提出:“加快建立與綠色理念相適應的法律、標準和政策體系,推進快遞包裝‘綠色革命’”;“升級完善快遞包裝標準。抓緊制定快遞包裝材料無害化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提高標準約束力。建立健全可迴圈快遞包裝、産品與快遞一體化包裝、合格包裝採購管理、綠色包裝認證等重點領域標準。研究制定可降解材料與包裝産品標識標準,進一步完善可降解快遞包裝標準,加快實施快遞包裝綠色産品認證和可降解包裝産品標識制度。開闢綠色通道,提高標準制修訂效率”。2022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9號)提出制定限制快遞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並就在生産、銷售、使用環節落實標準要求分別作出規定:“督促指導商品生産者嚴格按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生産商品,細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管理要求”;“督促指導商品銷售者細化採購、銷售環節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有關要求,明確不銷售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商品”;“指導寄遞企業制修訂包裝操作規範,細化限制快遞過度包裝要求,並通過規範作業減少前端收寄環節的過度包裝。鼓勵寄遞企業使用低克重、高強度的紙箱、免膠紙箱,通過優化包裝結構減少填充物使用量”。
202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印發〈深入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23〕1595號)提出加快制修訂快遞包裝綠色産品、可迴圈快遞包裝等重點領域標準,並就強化標準實施作出規定:“將快遞包裝相關標準實施情況納入電商和快遞行業管理,加強督促引導和約談提醒。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督促指導快遞企業落實快遞包裝和操作規範相關管理制度,將快遞包裝標準化、迴圈化、減量化、無害化等要求納入收件服務協議,加強對從業人員培訓”。
二、法規與標準相互配合,共同支撐保障快遞包裝治理
近年來,國家不斷完善快遞包裝治理的法規和標準,形成了法規與標準相互配合、支撐保障快遞包裝治理的良好局面,推動快遞包裝治理不斷取得成果。
2020年,國家修訂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了快遞包裝的基礎制度。交通運輸部修訂出臺《郵政業寄遞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部門規章,規定了快件寄遞過程中有關生態安全的事項。國家郵政局出臺《郵件快件綠色包裝規範》規範性文件,探索明確快遞包裝的企業責任和操作要求。此外,國家出臺《綠色産品評價─快遞封裝用品》(GB/T 39084-2020)推薦性國家標準,為快遞封裝用品綠色産品提供了評價要求和評價方法,為落實企業環保包裝責任提供了基本的技術支撐。
2021年,交通運輸部出臺部門規章《郵件快件包裝管理辦法》,明確了郵件快件包裝管理的總體要求、包裝選用要求和包裝操作要求。國家郵政局出臺《郵件快件限制過度包裝要求》(YZ/T 0178-2021)、《農産品寄遞服務及環保包裝要求》(YZ/T 0179-2021)等行業標準,為企業選用包裝和包裝操作提供了明確的技術指引。
2022年,國家郵政局出臺《郵件快件包裝操作規範備案管理規定(試行)》《郵政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資訊報告規定(試行)》等規範性文件,進一步探明企業在快遞包裝治理中的主體責任。隨後,生態環境部出臺了《快遞包裝廢物污染控制技術指南》(HJ 1265-2022)國家生態環境標準,規定了快遞包裝廢物源頭減量、分類投放、收集、貯存、運輸和利用處置過程的污染控制技術要求和環境管理要求,為企業落實快遞包裝治理的主體責任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
2023年,交通運輸部修訂出臺部門規章《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了快遞綠色低碳發展的內容。國家出臺《快遞包裝分類與代碼》(GB/T 42390-2023)、《快遞迴圈包裝箱》(GB/T 43283-2023)等多部推薦性國家標準,還出臺了專門針對快遞包裝的第一部強制性國家標準《快遞包裝重金屬與特定物質限量》(GB 43352—2023),充實了快遞綠色低碳發展的技術內涵。
在法律和標準的規範引導下,快遞包裝治理成效不斷提升。2024年,轉机環節迴圈包裝實現全覆蓋,電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裝比例超過95%,智慧裝箱技術使包裝耗材大幅減少,248個産品通過快遞包裝綠色産品認證。近期,國家出臺《限制快遞過度包裝要求》(GB 45186-2024)強制性國家標準,首次專門針對快遞過度包裝提出了強制性技術要求。該標准將于2026年7月1日實施,成為新條例的配套標準措施,推動快遞包裝綠色發展走向深入。
三、新條例實現了法規與標準體系的深入連結、良性互動
新條例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標準體系建設和實施作出明確規定,有利於從技術要求方面深化快遞包裝治理工作。
(一)新條例重申了強制性國家標準是必須落實的要求。新條例規定,快遞包裝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明確了快遞包裝的底線要求。在我國,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法律效力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新條例此項規定,既貫徹了法律的原則精神,也反映了快遞包裝治理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迫切需要,將有力促進法規與標準體系共同發揮作用,推動快遞包裝治理走向深入。
(二)強制性國家標準支撐新條例的有效執行。截至目前,國家針對快遞包裝治理問題已發佈兩部強制性國家標準,分別是《限制快遞過度包裝要求》(GB 45186-2024)和《快遞包裝重金屬與特定物質限量》(GB 43352-2023)。前者明確了限制快遞過度包裝的技術要求、判定規則和檢測方法,後者明確了用於快遞包裝的紙類、塑膠類、紡織纖維類中重金屬與特定物質的限量要求,以及相應的試驗方法。這兩部標準以科學的技術參數,對新條例規定的快遞包裝義務進行了細化,為企業提供了明確、具體的操作指引。
(三)新條例建立了落實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監督體系和法律責任體系。長期以來,快遞包裝治理缺少專門立法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進行場景化規範。新條例根據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將企業是否落實快遞包裝有關強制性國家標準作為政府部門重點監督檢查的事項,明確了強制性標準實施的責任主體和監督措施,有力保障了《限制快遞過度包裝要求》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落地實施。
(四)新條例為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提供了制度保障。新條例規定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郵政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制定快遞包裝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明確了完善標準體系的部門職責,提出了完善標準的任務要求。隨著新條例的全面貫徹實施,快遞包裝治理方面的標準體系將更加完善,法規與標準體系的良性互動對快遞包裝治理的巨大作用將不斷顯現。
總體來看,新條例實現了法律體系、政策體系、標準體系有機整合、連結聯動,共同支援保障快遞保障治理,尤其在推動標準體系建設方面更顯力度。可以預見,隨著新條例的施行,快遞包裝治理的各類標準會越來越完善,標準要求與法律規定的互動聯繫也將越來越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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