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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須知

    一、本郵箱用於受理交通運輸安全生産事故隱患、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事項,包括公路運營、道路運輸、城市公共交通、港口與航道、水上交通和公路水運工程建設等業務領域。
    二、對存在以下情形的舉報事項將不予受理:(一)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二)不屬於交通運輸部門職責的。(三)事實不清、情況不明或無實質舉報內容的。
    三、舉報人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實或者誣告、陷害他人。
    四、提倡實名舉報。實名舉報的,請提供真實姓名和有效聯繫方式。

郵箱地址:

aqscjb@mot.gov.cn

審計信箱來信須知

一、請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受理範圍:針對部機關、部屬單位違反財經法規問題的舉報;對部機關、部屬單位財務審計工作的批評、建議、意見。
三、受理範圍之外的其他問題,請以適當方式向有關部門反映,本信箱不予受理。
四、來信人應對來信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故意歪曲捏造事實、誣陷他人或者製造事端干擾審計工作。
五、對受理範圍內的實名舉報來信,我們將通過適當的方式給予回復。

       本舉報信箱主要受理交通運輸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選人用人,以及領導幹部政治、思想、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問題的舉報。如果您反映受理範圍之外的其他問題,請直接向有關部門反映。
       1.請認真填寫舉報表單中的各項目。填寫“主要問題”一項時,要寫清楚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後果等。
       2.舉報人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對利用舉報捏造事實,進行誣告陷害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提倡實名舉報。進行實名舉報的,請詳細填寫聯繫電話等項目。
       4.為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限制惡意重復舉報和垃圾信件,提高網上舉報的運作效率,舉報人電腦每天最多只能提交5件舉報。

來信須知

    一、本信箱用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交通運輸部處理的事項。
    二、反映訴求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不得發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
    三、來信內容應真實、客觀,不得發表造謠中傷、誹謗他人的內容,不得夾帶任何形式的廣告、推銷産品、推介服務等內容。
    四、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申請事項,請按規定渠道分別向交通運輸部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交通運輸部行政復議辦公室提出。
    五、請務必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繫資訊。
    六、凡不符合本須知規定的來信,本欄目將定期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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