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航局發佈《內地至香港、澳門航線航班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支援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便利內地與港澳地區間人員往來和交流合作,規範內地與港澳地區間航線航班資源配置和經營許可管理,提升航線航班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準,打造優質高效的內地與港澳間航空運輸服務體系。
《管理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細化了定期航線經營許可的申請條件及程式、受理程式、審批程式、航班計劃備案程式,並對航班串飛和代碼共用進行了規定;規定了不定期航班的適用情形、申請程式、受理程式及審批程式;明確了定期航線經營許可的監管措施及退出機制。
下一步,民航局將優化現有航線航班管理系統,提升資訊化、數字化支撐能力和水準,做到“資源公開、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持續跟蹤掌握內地至港澳航空運輸市場運作情況,深入研究港澳航空運輸市場發展規律,因時因勢動態優化管理政策,促進內地至港澳航空運輸市場平穩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