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齊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設施短板,是釋放新能源汽車農村消費潛力、促進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舉措。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開展2025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提出加快補齊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設施短板。
自去年入選第一批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城市以來,廣東省高州市合理佈局充換電設施,全面提升充換電服務保障能力,加快推進充換電基礎設施鄉鄉全覆蓋,取得良好實踐經驗。
農村充換電設施建設機遇和挑戰並存
隨著新能源汽車進入快速發展期,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推進農村地區充換電設施建設。
2023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更好支援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提出創新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
2024年4月,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佈《關於開展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開展“百縣千站萬樁”試點工程,加強重點村鎮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規劃建設。
相比城市,農村地區充換電設施建設具有獨特優勢:一是市場潛力大,根據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發佈的《中國農村地區電動汽車出行研究》,預計到2030年,我國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超過7000萬輛。二是建設更便利,農村地區具備建設自用充電樁的天然優勢,這是城區不可複製的優勢條件。三是跨縣域交通運輸應用場景多,旅遊公路、“四好農村路”等有利於農村地區充換電設施建設成網。
我國已建成世界上數量最多、輻射面積最大、服務車輛最全的充換電設施體系,但農村地區還存在充換電設施建設不足、時段性供需矛盾突出等問題。截至2024年9月底,我國縣域及以下地區公共充電設施為41.7萬台,僅佔全國公共充電樁總數的12.5%。
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農村地區充換電設施制約瓶頸日益凸顯,主要反映在:一是電力基礎設施相對薄弱,難以支撐大功率充換電設施建設。二是需要大量資金投入,投資回報週期長,企業投資意願不足。三是新技術新設備應用較少,新能源汽車充電時間較長,影響用戶體驗。
充分發揮政府支援引導作用
高州位於廣東省西南部,地處粵西桂東之交通要衝,是全國著名的荔枝、龍眼、香蕉之鄉。近年來,高州加快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按照“規劃先行、場景牽引、科學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則,積極創新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維護模式。
政府引導,高位推動試點工作。為高效推進試點工作,高州成立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實施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多部門密切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並結合當地交通運輸規劃、人口密度分佈、重要産業分佈等因素,加快建設佈局合理、適度超前的農村地區充換電設施體系。
市場主導,提高充換電設施覆蓋率。根據“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高州積極鼓勵社會多方參與農村地區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提高充換電設施與郵政快遞網點、農村物流節點等重要應用場景需求的匹配度。2024年至2026年,高州計劃新建充電站42個,進一步健全城鄉充換電設施網路,加快推進充換電設施鄉鄉全覆蓋。
創新模式,提升充換電設施數智化水準。結合當地場景應用條件,高州積極探索“産業+項目”模式,加大車網互動(V2G)、液冷大功率充電、智慧有序充電、無線充電等新技術應用力度。以朗新科技集團為代表的企業,進一步整合光伏等新能源基礎設施,融合智慧微電網數字化技術,接入國家清算平臺,提升高州充換電設施數智化水準。
建運一體,提高充換電設施建設成效。高州充分發揮朗新新電途聚合充電平臺的數字化運營能力,構建以AI為核心的高效智慧全週期管理體系,通過運營與人工智慧技術的協同發力,提升充電樁和新能源的利用效率,加快建設覆蓋城鄉的充換電設施網路,推動農村地區充換電設施可持續發展。
完善政策,構建充換電設施支援體系。為保障充換電設施高效建設和運營,高州不斷完善政策,在土地、電價、融資、服務費等方面給予支援,同時加快推進集中式公共充電場站建設,優先在高州交通樞紐(場站)等場所配置公共充電設施,並結合物流站場區、鄉村自駕遊、具備條件的加油站推動公路沿線充換電站建設。
強化跨區域聯合跨領域融合
為進一步推進農村地區充換電設施建設,構建合理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更好支撐新能源汽車高品質發展,筆者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快跨縣域交通運輸應用場景全面覆蓋。相較于第一批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縣,第二批試點鼓勵兩個及以上的縣聯合申報,並作為整體共同完成試點任務及考核等工作。跨縣域農村充換電設施涉及城鄉農産品物流運輸節點、3A及以下旅遊景區、農村公路沿線、交通綜合服務站等,筆者建議,因地制宜推動交通運輸應用場景全面覆蓋,做好節假日充電高峰期與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的導流銜接,進一步促進區域資源協調融合發展。
二是以平臺監管促進充換電設施可持續發展。《通知》強調,試點縣充換電設施建設應採用“直連”方式將運作數據實時上傳至清算平臺,並鼓勵“直連+互聯互通”方式雙通道傳輸。筆者建議,組織第三方機構和企業對清算平臺數據進行抽查,以保證數據真實可靠,同時充分挖掘和利用數字化運營管理平臺的監管作用,融合社會第三方充換電平臺的能力和數據,採取“統計抽樣+信用評價+線上監測”的模式監測充換電設施運營情況,避免充換電設施建成後“曬太陽”。
三是在農村地區培育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模式。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開展新技術新産品新場景大規模應用示範行動。《通知》也鼓勵新技術應用,對試點地區具有明顯示範效應的車網互動(V2G)項目,按照項目總功率除以120千瓦的3倍系數進行標準樁數量折算。筆者建議,加快推廣光儲充一體化技術,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聚焦典型交通運輸場景,開展液冷大功率充電、智慧有序充電、AI選址和運營分析等新技術新模式推廣,推動新質生産力在城鄉地區落地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