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修訂印發《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規範工作流程,加強評估管理,優化驗收評價,提升試點質效。
2022年9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指導了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交通運輸部已組織113家單位開展782項試點任務、23個專項試點,其中81項已完成驗收評估。結合加快建設交通強國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為進一步加強工作統籌、變“被動批復”為“主動引導”,交通運輸部加快建設交通強國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了《辦法》修訂工作。
修訂後的《辦法》提出,加強試點方向主動引導。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部和國家局相關司局等制定發佈試點申報方向指引文件,試點任務申報應符合方向指引要求。加強年度評估與動態管理,優化調整終止機制。對試點任務驗收工作進行規範,完善試點任務驗收評估要求,細化驗收工作流程,明確將持續開展試點單位、試點任務評價工作。
《辦法》明確,加大試點工作支援力度,鼓勵試點單位安排專項資金或提供相關政策、激勵支援。交通運輸部將繼續對工作成效顯著的試點單位、試點任務等予以通報表揚;加強試點成果總結推廣,編制經驗成果清單及典型案例,制定推廣實施方案,將典型經驗與創新成果向全國、區域及相關單位推廣應用。
下一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會同各地方、各單位,按照《辦法》有關要求,進一步做好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充分發揮試點在加快建設交通強國中的突破、示範、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