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江西省交通運輸廳發佈《江西省高等級航道船舶優先過閘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自2025年5月1日起試行,旨在保障搶險救災船舶、重點急運物資等船舶及時過閘,確保船舶過閘安全、有序,推動綠色航運發展。
《辦法》明確適用範圍,涵蓋本省行政區域內高等級航道(不含長江幹線)由交通運輸部門調度的船閘。江西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省船舶優先過閘工作,船閘運作單位負責具體實施,航道執法機構和屬地海事執法機構協同配合。在優先過閘船舶類型方面,《辦法》明確搶險救災船舶、軍事運輸船舶、執行任務的公務船、客運班輪、重點急運物資船舶等可申請優先過閘。其中,搶險救災船舶、軍事運輸船舶、客運班輪、執行任務的公務船隨到隨過。同時,對優先過閘船舶的標誌標識、主尺度和裝載吃水等作出規定,要求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航道通航管理規定。
為確保公平有序,《辦法》規定每日單向優先過閘船舶(隊)數量佔比一般不超過當日船閘船舶(隊)單向調度計劃的20%,並均衡重點急運物資船舶過閘需求。超過該比例時,暫停調度部分類型船舶優先過閘。船閘運作單位應編制並公開船舶調度計劃,公示優先過閘船舶資訊。
此外,《辦法》鼓勵網上辦理優先過閘手續,為船民提供便利。同時,要求船閘運作單位整理歸檔相關材料,省級港航事務性機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在水路突發事件及應急響應處置期間,船閘運作單位將根據預案調整優先過閘調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