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區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聯合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支援車齡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車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質保期或不滿足安全運營條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全套動力電池更換,並支援跨年度銜接,為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與更新換代提供更全面、有力的政策保障。
根據《實施細則》,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每輛可獲得補貼10萬元,更新為低地板及低入口車型可額外補貼2萬元,更換動力電池每輛車補貼4.2萬元。
《實施細則》明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僅部分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登出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並於2025年6月30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證明材料的,經申請並審核通過後納入2025年政策支援範圍;對於更換動力電池,已簽訂更換合同但未完成更換和驗收的,經申請並審核通過後納入2025年度政策支援範圍。
廣西交通依託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開通了線上辦理渠道,同時保留線下申報、審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