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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禁止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

來源:中國交通新聞網    2025-06-27 08:53:30

6月26日,記者從中國民用航空局獲悉,為切實保障航空運作安全,民航局發佈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今年以來,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等鋰電池産品機上起火冒煙事件多發。近期多個頭部品牌充電寶廠家因電芯存在安全風險對多批次産品實施召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撤銷或暫停了多個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3C認證。上述情況表明,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存在安全品質隱患,給民航安全運作帶來的風險持續增大。

對此,民航局決定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按照國際通行的《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進一步採取嚴格的管控措施,並要求民航相關單位加強組織,做好宣傳告知、嚴格查驗、改進服務、應急準備等工作。

通知強調,各機場安檢部門要加強對旅客隨身攜帶充電寶的查驗,嚴防旅客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各航司、機場要在安檢現場增派工作人員,做好旅客的服務指引及解釋工作。要合理設置旅客對充電寶的自棄、暫存區域,明確暫存手續和流程,為旅客自棄、暫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對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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