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從7月底開始至10月結束,分為全面開展辨識排查、組織專家指導幫扶、建立健全制度體系3個階段進行,進一步規範城市軌道交通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提升雙重預防質效,確保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作。
第一階段,各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建立主要負責人&&的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組織全體動員部署和培訓,掌握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的工作方法、標準和要求,重點圍繞設施監測養護、設備運作維修等7個業務板塊開展全面風險辨識,科學確定風險等級並制定管控措施。
第二階段,從交通運輸部專家庫、行業優勢企業等抽調車輛、通信信號、供電、土建結構、軌道線路、行車、客運等領域專家,組織專家組對各地進行指導幫扶。
第三階段,各地結合專項行動發現的問題,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風險隱患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管理制度查漏補缺,進一步完善崗位職責、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健全長效機制。
為規範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統一相關標準,交通運輸部配套發佈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操作指南(試行)》(簡稱《指南》)以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主要風險點管控及隱患排查清單(試行)》(簡稱《清單》)兩個配套技術文件。《指南》提出了雙重預防全鏈條的操作規則、方法和標準,列出了應判定為重大隱患的16種具體情形。《清單》按照業務板塊共列出運營過程中風險點420項,制定了1276項管控措施,逐一明確了管控措施對應不同崗位的隱患排查內容,以及各項排查內容的週期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