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交通要聞

湖北長江船舶污染防治實現干支流全域統籌

來源:中國交通新聞網    2025-08-20 08:37:04

記者日前從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湖北省長江船舶污染防治條例》(簡稱《條例》)率先實現“干支流全域統籌”,將適用範圍拓展為湖北省長江幹流及相連的通航水域,圍繞健全船舶污染防治體制機制等5方面內容,推動湖北省長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邁上新臺階。

《條例》提出健全船舶污染防治體制機制,規定政府及海事管理機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職責,明確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或者管理人和港口、碼頭、水上服務區以及船舶有關作業活動單位的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全面推行“船上儲存、交岸處置”的船舶水污染治理模式,明確污染物交付、接收、轉運、處置全流程要求。

《條例》推動完善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體系,同時建立船舶污染事故監測預警機制,加強風險資訊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推進船舶污染防治監管資訊化建設,建立信用監管機制,加強與長江流域相關省(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協作。

根據要求,湖北交通將全面完成船舶加裝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處置裝置任務,規範岸電配套和供應。為細化工作措施,湖北將制定船舶污染防治資金補助政策,督促船舶及相關作業單位水污染物“應交盡交”,港口碼頭等接收單位“應收盡收”,危險品運輸船舶按要求“應洗盡洗”,具備使用岸電條件的靠泊船舶“應用盡用”。

政府資訊公開 交通日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