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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車客運企業發放的包車客運標誌牌所登記的駕駛員和實際駕駛員不符,應如何處理?

來源:運輸服務司    2023-10-08 10:06:27

您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3號)第九十九條規定,客運包車未持有效的包車客運標誌牌進行經營的,不按照包車客運標誌牌載明的事項運作的,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所在地的,招攬包車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車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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