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2020年修訂)》規定,船員可憑有效的海船船員基本安全培訓合格證,在滿足內河船員健康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向有相應發證許可權的海事管理機構申請內河船員不參加航行值班船員適任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