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18號,簡稱《客規》)相關規定,客運經營者應當按照確定的時間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未按照許可要求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的,原許可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相應的行政許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