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管理,規範招標文件及資格預審文件編制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24號),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編制的《標準監理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標準文件》)基礎上,結合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特點和管理需要,交通運輸部組織制定了《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文件》(2018年版)及《公路工程標準施工監理招標資格預審文件》(2018年版)(以下簡稱《公路工程標準文件》),現予發佈。
《公路工程標準文件》(2018年版)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範本》(2008年版)同時廢止,之前根據《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範本》(2008年版)完成招標工作的項目仍按原合同執行。
自施行之日起,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公路工程應當使用《公路工程標準文件》(2018年版),其他公路項目可參照執行。在具體項目招標過程中,招標人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編制項目專用文件,與《公路工程標準文件》(2018年版)共同使用,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公路工程標準文件》(2018年版)中“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和“通用合同條款”等部分,與《標準文件》內容相同的只保留條目號,具體內容見《標準文件》。《公路工程標準文件》電子文本可在交通運輸部網站(www.mot.gov.cn)“下載中心”下載。
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對《公路工程標準文件》(2018年版)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注意收集有關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反饋部公路局。
交通運輸部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