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聯程運輸是通過對旅客不同運輸方式的行程進行統籌規劃和一體化運輸組織,實現旅客便捷高效出行的運輸組織模式。旅客聯程運輸可充分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提高綜合運輸組合效率,改善旅客出行體驗,對於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建設人民滿意交通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旅客聯程運輸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聯運設施不完善、資訊資源不共用、運營規則不銜接、法規標準不適應、聯運服務不規範等問題還比較突出,與人民群眾的出行期待還有較大差距。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建設交通強國的戰略部署,落實《“十三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國發〔2017〕11號)任務安排,加快推進旅客聯程運輸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以建設交通強國為導向,以改善旅客出行體驗,打造安全可靠、便捷暢通、經濟高效、節能環保的人民滿意交通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優化運輸組織、促進各種運輸方式服務融合為切入點,著力加強資源共用、模式創新,著力優化市場環境、激發企業活力,加快推進旅客聯程運輸健康、有序、快速發展,更好地滿足旅客個性化、多樣化、高品質出行需求,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便民利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提升旅客出行全鏈條、各環節的服務效率和服務品質,切實改進旅客出行體驗。
——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培育旅客聯程運輸經營主體,鼓勵企業探索創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堅持創新驅動。切實推進理念創新、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著力破解旅客聯程運輸發展的瓶頸和障礙,增強旅客聯程運輸發展新動能。
——堅持統籌協調。加強部門間的協同協作,推動各種運輸方式設施共建共用、資訊互通、管理協同,充分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提高綜合運輸組合效率。
二、完善旅客聯程運輸服務設施
(三)統籌規劃建設綜合客運樞紐。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運營管理”的要求,統籌考慮不同運輸方式網路結構結點,優化完善綜合客運樞紐佈局。加快推進綜合客運樞紐一體化建設,積極引導立體換乘、同臺換乘。統籌規劃布設樞紐內不同運輸方式的到發區、換乘通道,以及安檢票務等設施,實現樞紐功能佈局緊湊、集約高效、空間貫通、客流銜接有序、換乘方便快捷。(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四)鼓勵共建共用聯運設施設備。鼓勵各種運輸方式共建共用售票、取票、乘降、駐車換乘(P+R)等聯運設施設備。鼓勵樞紐站場設置封閉、連續的聯運旅客換乘通道,並通過跨方式安檢標準互認,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前提下,減少旅客換乘過程中的重復安檢。(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五)完善樞紐站場聯運服務功能。加強旅客聯程運輸服務設施建設,加快既有綜合客運樞紐功能優化改造。鼓勵樞紐站場開展擺渡服務,實現不同運輸方式的有效銜接。鼓勵在樞紐站場根據需要配設城市候機(船)樓、高鐵無軌站、旅遊集散中心等聯運服務設施。規範樞紐站場導向標識系統,推動聯運交通導向標識統一、連續、一致、明晰。(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旅遊局、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三、優化旅客聯程運輸市場環境
(六)培育旅客聯程運輸經營主體。加快培育專業化的旅客聯程運輸經營主體。支援不同運輸方式企業依託運輸線路、站場資源等紐帶,聯合成立旅客聯程運輸企業聯盟,合作開展旅客聯程運輸經營業務。加強對旅客聯程運輸經營主體的信用記錄建設,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強化信用紅黑名單管理,並在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實現共用,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七)改善旅客聯程運輸業務銜接條件。優化跨省(區、市)機場巴士線路管理政策,民航機場經營主體應開放道路接續運輸服務市場,為道路運輸企業開通機場接續運輸線路提供便利。鼓勵連接城市群的城際高鐵公交化開行,並進一步優化進出站流程,提高旅客進出站效率,提升旅客出行便利性。(交通運輸部、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八)加強道路水路旅客售票工作。落實《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水路旅客運輸實名制管理規定》,加快推進道路和水路客票實名制,為聯運旅客實名查驗、一證通達、安檢確認創造條件。加快推進道路客運全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實現部省系統聯網運作。建立郵輪客票制度,鼓勵郵輪等相關企業構建集航線、票務、旅遊、諮詢等服務於一體的郵輪綜合資訊網路。加快推進三峽庫區、渤海灣、瓊州海峽等重點水域旅客聯網售票。(交通運輸部會同旅遊局負責)
四、提升旅客聯程運輸服務品質
(九)推進聯運票務一體化。鼓勵不同運輸方式站場互設自動售(取)票設備,方便旅客購(取)聯運客票。積極探索旅客聯程運輸電子客票,為實現“一站購票”“一票出行”創造條件。鼓勵各種運輸方式改進售檢票系統功能,創新身份查驗方式,支援使用身份證、二維碼、生物識別資訊等新媒介驗票乘車。鼓勵不同運輸方式企業間建立票務清算平臺和清算機制,研究優化旅客聯程運輸客票退改簽管理制度,對聯運客票的退改簽時限、費用等給予一定優惠和便利。(交通運輸部會同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十)推進聯運服務多元化。鼓勵不同運輸方式企業依託網際網路等資訊化手段,加強深度合作,積極發展“空鐵通”“空巴通”、公鐵聯運、海空聯運等服務産品。鼓勵客運企業與旅行社等旅遊企業加強業務合作,推進旅遊交通産品創新和遊客聯程聯運,在旅客聯程運輸設施內設立相應的旅遊服務窗口,改造升級旅遊資訊服務系統,促進“運遊結合”。規範並有序推進各類第三方出行服務平臺整合不同運輸方式資訊資源,為旅客提供客票資訊查詢、跨方式出行規劃、聯程客票代購等“一站式”出行服務。支援運輸企業積極拓展國際旅客聯程運輸市場,開發國際旅客聯程運輸産品,支援國外航空公司與國內運輸企業擴大代碼共用範圍。(交通運輸部、旅遊局會同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十一)推進聯運服務專業化。鼓勵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運輸企業根據需要加快發展城市候機(船)樓、高鐵無軌站,合理規劃佈局網點,完善配套服務功能,為旅客提供資訊查詢、票務、候乘、行李托運、聯運接續運輸等服務。樞紐站場要提升人性化服務水準,積極設立“綠色通道”、重點旅客候車室等服務設施,加強晚點資訊諮詢、廣播告知,提供無障礙出行、行李托運、專用候乘等便民利民服務。(交通運輸部、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十二)推進行李服務便利化。鼓勵運輸企業在城市候機(船)樓及樞紐站場為聯運旅客提供“行李直挂”服務,實現旅客行李運送“一站到底”。鼓勵運輸企業與第三方企業合作拓展提供行李托運門到門服務。鼓勵運輸企業與保險公司合作,引入行李運輸責任險,完善行李運輸賠付機制。鼓勵有條件的樞紐站場實施行李推車跨區域共用使用。(交通運輸部、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十三)推進聯運接續便捷化。建立健全城市交通與城際交通協調聯動機制,推動城市軌道交通、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企業與鐵路、公路、水路、航空企業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統籌開通連接樞紐站場的公交專線、夜間班次和定制客運服務;加強在運營時刻、組織調度、運力安排等方面的協同銜接和應急響應,保障極端惡劣天氣、大面積晚點等非正常情況下的旅客出行接續。鼓勵在民航機場、高鐵車站、港口客運站開闢汽車租賃服務網點,為旅客租賃汽車提供便利。支援樞紐站場根據需要配設快遞服務點及快遞分撥中心,為旅客攜帶物品出行提供便利。(交通運輸部會同鐵路局、民航局、郵政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五、提高旅客聯程運輸資訊化水準
(十四)提高公共資訊服務能力。強化旅客聯程運輸公共資訊服務,鼓勵運輸企業以及各類資訊服務主體利用電子顯示屏、廣播、手機短信、手機APP、微信等手段,向旅客及時公佈旅客聯程運輸班次運作資訊、換乘時間預估、延誤預警、延誤後調整出行方案建議等資訊,提高服務資訊發佈的時效性、精準度和綜合性,便於旅客合理規劃並及時調整出行方案。鼓勵各類社會主體開展綜合交通出行服務産品的創新應用,為旅客提供一站式資訊服務。(交通運輸部、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十五)促進資訊資源開放共用。推進運輸企業間運作班次、運作時刻、各班次客流規模及運作動態、售票狀態、延伸服務、旅客轉机換乘等資訊的開放共用、數據交換與整合利用,為運輸企業開展旅客聯程運輸服務組織提供支撐。鼓勵綜合客運樞紐建設統一的綜合資訊服務平臺,實現樞紐內不同運輸方式間實時共用公共客運服務資訊,提高樞紐協同運營服務水準,提升服務精準性。鼓勵不同運輸方式售票系統有效對接。(交通運輸部會同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六、健全旅客聯程運輸法規標準體系
(十六)完善旅客聯程運輸法規規則。加快推進綜合運輸服務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制定工作,明確旅客聯程運輸發展中各方的權利義務。積極開展旅客聯程運輸法規規則研究,推動旅客聯程運輸資訊開放共用、聯運設施銜接、聯運安全與服務責任劃分、客票退改簽、行李托運、安檢互認等相關工作。(交通運輸部會同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十七)健全旅客聯程運輸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旅客聯程運輸資訊代碼、標誌標識、服務品質要求等標準規範。鼓勵企業聯盟或行業協會制定旅客聯程運輸相關團體標準。(交通運輸部會同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七、加強旅客聯程運輸組織保障工作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和單位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完善綜合交通運輸協調工作機制,加強與其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不同運輸方式之間的協同聯動,積極開展旅客聯程運輸發展規劃、行動計劃的編制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旅客聯程運輸發展相關的制度、政策和技術問題,有序推進旅客聯程運輸健康發展。(交通運輸部會同鐵路局、民航局、郵政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十九)加大政策支援。各級交通運輸、發展改革、旅遊、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和單位要積極加強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協調,積極從融資、信貸等方面加強對旅客聯程運輸發展的政策支援,並進一步加大對綜合客運樞紐建設的投入力度。要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旅客聯程運輸設施設備的建設和運營。(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旅遊局、鐵路局、民航局、郵政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二十)推進試點示範。結合當前正在推進的綜合運輸服務示範城市創建等載體,加快推動旅客聯程運輸發展的各項具體任務落地實施。鼓勵各地以旅客需求為導向,因地制宜選擇條件成熟的線路、樞紐、企業,組織開展旅客聯程運輸試點,有序推進綜合客運樞紐規劃建設一體化、票務服務一體化、行李服務便利化、資訊資源開放共用等工作,不斷探索和積累旅客聯程運輸發展經驗,更好滿足旅客多樣化出行需求。(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鐵路局、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負責)
各級交通運輸、發展改革、經信、旅遊、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有關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援,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協調配合,抓緊推進旅客聯程運輸發展相關工作。支援成立旅客聯程運輸協會組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標準規範制修訂、政策宣貫、交流合作、人才培訓等方面的作用。力爭通過3~5年時間,基本建立起規範有序的旅客聯程運輸市場體系,旅客聯程運輸發展環境有效改善,服務産品更加豐富,服務能力明顯提高,服務品質顯著提升,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旅遊局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國家郵政局
中國鐵路總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各有關科研單位,各有關行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