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4號),要求逐步清理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經審查,《外商獨資船務公司審批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令2015年第16號)第10條“獨資船務公司員工中,中國僱員應當佔85%以上”的規定,有違公平競爭原則,應當予以修訂。經徵求商務部意見,並結合對外資準入管理的相關要求,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于2018年11月14日發佈了《關於修改〈外商獨資船務公司審批管理辦法〉的決定》(兩部令2018年第29號),刪除了不符合公平競爭原則等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