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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通信及電力管道設計規範》解讀

來源:公路局    2020-07-22 11:31:01

近日,交通運輸部發佈了《公路通信及電力管道設計規範》 (JTG/T 3383-01—2020)(以下簡稱《規範》),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推薦性標準,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為便於理解《規範》內容,做好實施工作,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制訂背景情況

隨著我國高速公路建設的快速發展,公路通信和電力管道工程在設計和施工方面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以往管道的設計工作主要依照和借鑒《通信管道與通道工程設計標準》(GB 50373)、《通信線路工程設計規範》(GB 51158)和《電力工程電纜設計標準》(GB 50217),結合公路工程實際情況開展的。但是由於氣候及地形地貌差異,以及公路工程中又存在著諸多複雜構造物和特殊情況,比如橋梁、隧道、橋隧連接處、涵洞、中分帶開口、填挖方等,公路管道工程需要針對性地做出相應的預埋及敷設處理。為統一公路管道設計的原則、方法和要求,交通運輸部組織完成了《規範》的制訂工作。

二、《規範》的定位與作用

《規範》以指導和規範公路通信及電力管道設計為目標,內容涵蓋了公路通信及電力管道常用材料、容量設計、管道敷設要求、構造物設計、預留預埋設計和改(擴)建管道設計等方面。《規範》考慮與《通信管道與通道工程設計標準》(GB 50373)、《通信線路工程設計規範》(GB 51158)等的銜接,積極吸收近年來管道工程設計、施工和養護中的工程實踐經驗,具有結合行業緊密、內容較全面、針對性強的特點。

三、《規範》主要內容

(一)提出了公路管道容量選擇原則。結合全國代表省份通信管道的容量設置規模、存在問題、租用情況等調研結果,以國家高速、省級高速、環城高速和跨海通道等四種工程類別作為主線通信管道容量下限的選擇依據。同時,《規範》給出了分歧管道的容量選擇表,包括設備處、遠期預留、服務區處、隧道洞口處和收費站場區等位置,解決了目前通信管道容量設計時採用經驗法而帶來的隨意性問題。

(二)明確了特殊部位的處理方法。在制定管道工程正常敷設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公路工程的特殊部位,如橋梁中墩處、中分帶設備基礎處、中分帶開口處、填挖方交接處、上跨鐵路橋梁、鋼箱梁、隧道洞口處等位置,明確了管道的相應處理方式。

(三)突出了改(擴)建管道工程中充分利舊、節約資源的設計理念。目前國內改(擴)建工程日益增多,在政府提倡“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迴圈經濟”理念的大背景下,單獨設置了“改(擴)建管道設計”章節,根據主體工程雙側加寬、單側加寬和分離增建等不同方案,提出了相應主線管道佈置、原管道續用和人(手)孔利舊等方面的原則和要求。

(四)制定了管線預留預埋技術要求。橋梁、隧道等構築物預埋管道是工程中光(電)纜敷設常用的方式,但由於技術要求不明確、施工操作不規範等原因,施工中常出現堵塞、變形等情況,特別在伸縮縫、管道接頭等位置尤為突出,往往需要後期整改。《規範》針對此情況,對橋梁(包括鋼箱梁、主塔)、隧道等構築物內的預埋管道制定了技術要求,重點關注管道環剛度、彎曲、過伸縮縫、接線箱和接地等易出現問題的環節。

四、實施的有關建議

(一)重視與相關規範的協調配套。《規範》使用過程中應與有關公路工程設計規範配套使用,如《公路工程技術標準》、《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設計通用規範》、《高速公路改擴建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設計細則》和《公路隧道設計規範 第二冊 交通工程與附屬設施》等。

(二)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重點關注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在經充分的試驗及實踐論證後,鼓勵在管道工程中應用新材料、新技術,以及採用物聯網、晶片植入等手段加強對隱蔽工程的檢測和監控。

(三)精心組織宣貫培訓。《規範》在公路通信及電力管道設計中將廣泛使用,各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設計單位、建設單位等要結合工作實際,切實有效地做好宣貫培訓,讓技術人員準確理解《規範》,合理使用《規範》,為交通基礎設施品質的不斷提升打下良好技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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