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以2020年第15號令頒布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值班規則〉的決定》(以下簡稱《規則》),現將《規則》出臺的背景和主要修改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19年2月,《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9〕6號,以下簡稱《決定》)取消了“船員服務簿簽發”許可事項。2020年3月27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726號)對《船員條例》進行了相應修改。為落實上述改革和上位法修改要求,需要相應修訂《規則》。
二、主要修改內容
落實《決定》要求,刪除了法律責任條款中涉及暫扣、吊銷“船員服務簿”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