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發佈了《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G 3430—2020)(簡稱《規程》),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原《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G E40-2007)(以下簡稱原《規程》)同時廢止。為便於理解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修訂情況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隨著我國公路尤其是高等級公路大量向西部地區延伸,建設條件與環境更加複雜。通過大量的工程實踐,我國公路建設技術水準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科研成果方面,我國對鹽漬土、黃土、膨脹土、紅黏土、高液限土、凍土等各類特殊土和複雜地質環境下的路基填築技術進行了持續研究,成果豐碩。隨著公路建設的發展,原《規程》中的某些指標與試驗方法已不能滿足工程需要。為更好地反映我國公路建設技術水準,指導工程建設,交通運輸部組織了對原《規程》的修訂工作。
二、《規程》的定位
《規程》修訂總結了十多年來公路相關領域的技術成果,貫徹綠色、安全、環保發展理念。《規程》對公路路基設計、施工中增加的相關技術參數制定了相應的試驗方法與標準,刪除了一些技術上落後的試驗方法。《規程》力求試驗指標合理,試驗條件明確,可操作性強,反映我國公路土工試驗技術水準,總體與國際先進標准保持同步。
三、主要內容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新增試驗
1)T 0191-2019 最大承載比試驗
土的最大幹密度與最佳含水率反映了土在不同含水率下的密實度特性,最大承載比試驗則反映了土在不同含水率、不同擊實功下的強度特性。該試驗為合理利用高液限土等提供了試驗依據。該指標為我國首次提出並納入了本規範。
2)T 0194-2019 動態回彈模量試驗
3)T 0192-2019 乾濕迴圈條件下土的回彈模量試驗
4)T 0193-2019 凍融迴圈條件下土的回彈模量試驗
《公路路基設計規範》(JTG D30—2015)、《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範》(JTG D50—2017)對路基提出了考慮環境作用(乾濕迴圈或凍融迴圈)條件下土的動態回彈模量設計參數。本次修訂補充了不同工況下土的動態回彈模量試驗,以便為路基、路面設計提供準確、可靠的計算參數。
5)T 0195-2019 鹽漬土的鹽脹試驗
6)T 0196-2019 鹽漬土的溶陷壓縮試驗
鹽漬土作為一種特殊土,具有獨特的物理力學性質和工程特性。《公路路基設計規範》(JTG D30-2015)和《鹽漬土地區公路設計與施工指南》規定了路基的鹽脹和溶陷控制指標。本次修訂新增了鹽漬土的鹽脹和溶陷試驗,以規範鹽漬土的試驗方法。
7)T 0189-2019 土的凍脹力試驗
季節性凍土地區的路面、擋墻、U型和輕型橋臺常因土體的凍脹而破壞。測定土體的凍脹力是進行路面與結構合理設計的前提與基礎,本次修訂新增了土的凍脹力試驗。
(二)刪除的試驗
本次修訂刪除了一些基本不用或精度差的平行試驗。刪除的試驗方法如下(試驗編號仍採用原規程的編號):
1)T 0105-1993 比重法
2)T 0108-1993 電動取土器法
3)T0171-2007 濕化試驗
4)T0143—1993 砂類土的直剪試驗
5)T 0132-1993 粗粒土和巨粒土最大幹密度試驗的“振動臺法”
(三)修訂的試驗
本次修訂試驗內容包括:
2 術語、符號
3 土的工程分類
T 0103-2019 烘乾法
T 0122-2019 稠度試驗
T 0172-2019 標準吸濕含水率試驗
T 0131-2019 擊實試驗
T 0134-2019 承載比(CBR)試驗
T 0140-2019 慢剪試驗
T 0141-2019 固結快剪試驗
T 0142-2019 快剪試驗
(四)版面格式進行了修改
不同試驗方法中對相同儀器、相同試驗步驟等重復性的內容不再展開論述,壓縮了篇幅,試驗內容更為簡明。對各章的內容及條文説明的文字進行了局部修改和有效性確認。
四、實施注意事項
(一)使用人員對《規程》中各試驗的制件方法、試驗條件和結果處理等應有正確的理解,以便更好地應用於工程實際。
(二)特殊材料或特殊條件下,當《規程》規定不能完全適用時,應進行專項論證和試驗研究,取得可靠的技術參數後穩妥實施,以防範風險。
(三)精心組織宣貫培訓。各省(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工程設計、建設單位和科研院所等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切實做好《規程》的宣貫培訓工作,使廣大公路建設者和管理者正確理解、使用《規程》,為《規程》順利實施提供人才和技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