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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力推進海運業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政策解讀

來源:部水運局    2020-02-03 15:13:00

近日,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和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大力推進海運業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交水發〔2020〕1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海運業的發展,2014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促進海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2號),將海運業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後多次對海運業的發展作出重要指示。2018年11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視頻連線上海洋山港時強調,“經濟強國必定是海洋強國、航運強國”。2019年1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港時強調,“經濟要發展,國家要強大,交通特別是海運首先要強起來”。為海運業發展明確了定位,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了《交通強國建設綱要》,為新時代海運業高品質發展指明瞭方向。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高品質發展的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運業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推動海運業高品質發展,指導我國海運業更長遠發展,交通運輸部等部門聯合製定印發了《指導意見》。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指導意見》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踐行新發展理念,加快建設交通強國。要求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著力補短板、優服務、轉動能、強保障,加快形成海運業高品質發展體系,譜寫交通強國建設海運篇章,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堅實支撐。
《指導意見》對2025年、2035年和2050年提出了分階段目標。明確到2025年,基本建成海運業高品質發展體系,服務品質和安全綠色智慧發展水準明顯提高,綜合競爭力、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參與國際海運治理能力明顯提升。到2035年,全面建成海運業高品質發展體系,綠色智慧水準和綜合競爭力居世界前列,安全發展水準和服務保障能力達到世界先進水準,基本實現海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交通強國建設中當好先行。到2050年,海運業發展水準位居世界前列,全面實現海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三、主要任務
《指導意見》按照“全球視野、服務大局,改革創新、融合發展,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的原則,聚焦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共提出了6方面18項具體任務。
一是裝備先進適用、運輸便捷高效。針對我國海運船隊規模結構不夠優化,海運服務網路有待完善,海運客貨運服務品質有待提升等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建設現代化海運船隊、完善全球海運服務網路、提升客貨運服務品質等重點任務。
二是市場充滿活力、服務功能完備。針對我國海運企業綜合競爭力不強,運輸服務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現代航運服務業發展滯後等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深化海運企業改革、支援企業協同發展、加快補齊航運服務業短板等重點任務。
三是綠色低碳發展、智慧創新引領。針對船舶用能結構不優、污染防治水準有待提升,創新驅動能力不強等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優化用能結構、加強船舶污染防治、增強創新驅動能力等重點任務。
四是安全保障可靠、應急迅速有效。針對海運業安全基礎仍不牢固,安全風險防控和應急響應能力有待提升等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著力強化船舶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産體系、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等重點任務。
五是開放創新發展、合作互利共贏。針對服務“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海運業政策制度創新和參與國際海運治理不夠等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推進“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深化政策和制度創新、積極參與國際海運事務等重點任務。
六是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顯著提升。針對海運業治理體系有待完善,人才隊伍建設和中國特色海運文化傳承有待加強等問題,《指導意見》提出了完善海運業制度體系、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傳承創新中國特色海運文化等重點任務。
四、保障措施
為保障有效實施,《指導意見》明確了三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把黨的領導貫穿海運業發展的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為海運業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二是強化統籌協調。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形成推進海運業高品質發展的合力。三是加強政策支援。以高品質發展為導向,建立實施海運業高品質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在落實好中央有關支援政策基礎上,鼓勵地方出臺支援海運業高品質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援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參與交通強國建設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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