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和《“十四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交通運輸部組織修訂了《綜合交通運輸標準體系(2022年)》(以下簡稱《體系》)。
一、起草背景
2015年,交通運輸部發佈了《綜合交通運輸標準體系(2015年)》,並於2018年協調國家標準委批准成立全國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加快推動涉及兩種及以上交通運輸方式和領域協調銜接和共同使用的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制定工作,目前已在綜合交通樞紐與通道、旅客聯程運輸、貨物多式聯運等重點領域發佈了53項行業標準,其中6項行業標準正在修訂上升為國家標準,另有4項國家和行業標準在研,已基本形成綜合交通運輸標準體系,為推動各種運輸方式一體融合發展,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提供了有力支撐。
為進一步適應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深化“大部制”改革,構建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的新要求,交通運輸部組織開展了《體系》修訂工作,在系統評估2015版標準體系的基礎上,通過現場調研、專家座談、問卷調查、公開徵求意見等多種形式廣泛徵集標準需求,聽取有關意見,經研究形成《體系》。
二、總體思路
(一)體系定位
《體系》中提到的綜合交通運輸標準是指鐵路、公路、水路、民航和郵政中兩種及以上運輸方式和領域協調銜接和共同使用的標準。對於單一運輸方式和領域使用的標準不納入《體系》。
(二)建設目標。
《體系》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覆蓋全面、結構合理、銜接配套、先進適用的綜合交通運輸標準體系,綜合交通運輸設施、轉運裝備、運輸服務、統計評價等領域標準供給品質不斷提升,標準在推動綜合交通運輸一體融合發展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到2030年,綜合交通運輸標準體系進一步優化完善,綜合交通運輸標準供給更加充分,標準體系及時動態更新,更加有力地引領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三、主要內容
綜合交通運輸標準體系包括基礎標準、交通設施標準、運輸裝備標準、運輸服務標準、統計評價標準五個部分,包括標準92項,其中現行有效標準53項,含6項正在修訂標準,另有待制定標準39項。
一是基礎標準,包括術語和分類、標識與編碼兩類標準,共10項。
二是交通設施標準,包括綜合客運樞紐、綜合貨運樞紐和綜合交通運輸通道相關設施等三類標準,共22項。
三是運輸裝備標準,包括載運工具、裝載單元、換裝換乘設備等三類標準,共14項。
四是運輸服務標準,包括綜合客運服務標準和綜合貨運服務標準兩類標準,共35項。
五是統計評價標準,包括與綜合交通運輸相關的統計和評價兩類標準,共11項。
此外,標準體系還梳理了其他部門和標委會管理的,與綜合交通運輸標準相關的現行有效標準21項,在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制修訂過程中需要重點關注,加強標準間的銜接配套。
相關政策: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綜合交通運輸標準體系(2022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