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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修改《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的決定解讀

來源:法制司、運輸服務司    2022-11-14 16:15:00

近日,交通運輸部公佈了《關於修改〈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8號,以下簡稱《從規》),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為便於有關單位和社會公眾更好理解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必要性

《從規》于2006年頒布,2016年、2019年兩次局部修訂,對道路運輸駕駛員、汽車維修人員、駕駛培訓教練員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從業條件、考試、發證、從業行為進行了系統規範。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細化實化便民減負措施,需要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從業資格考試製度資訊化管理制度、高頻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等作出相應補充和完善。

二、修訂主要內容

(一)調整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範圍。將現行的客貨運輸駕駛員、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全覆蓋”制度,調整為僅要求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參加繼續教育,其他考核等次的駕駛員不再強制繼續教育,減輕駕駛員負擔。

(二)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管理。依據2021年修訂的《安全生産法》,將道路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納入調整範疇,明確了對兩類人員知識、能力及考核要求。

(三)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便利相對人。一是優化從業資格考試製度。將從業資格考試由定期組織調整為根據申請人申請組織,考試成績公佈時限和頒發資格證時限均由10日壓減至5日,並要求電腦考試成績現場公佈,推進考試更加快捷、靈活、便利。二是補充完善4.5噸及以下危貨駕駛員準入制度。取得普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2年以上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準入條件之一,但因為4.5噸及以下普貨駕駛員從業資格許可已取消,可能導致部分人員無法滿足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準入條件。為了解決實際問題,補充規定從事4.5噸及以下普貨運輸的駕駛員可直接申請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三是優化從業資格相關管理制度。推行證件電子化、管理資訊化,推進管理數據共用,實現高頻服務事項“跨省通辦”,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提升服務效能。

(四)落實不合理罰款清理要求,降低對貨運駕駛員罰款額度。根據國務院不合理罰款清理工作部署要求,降低對普貨運輸駕駛員無證經營的罰款數額。


相關政策: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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