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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地質遙感勘察規範》解讀

來源:公路局    2025-07-22 14:39:19

近日,交通運輸部修訂發佈了《公路工程地質遙感勘察規範》(JTG/T 3221-01—2025,以下簡稱《規範》),作為公路工程推薦性行業標準,自2025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地質遙感勘察規範》(JTG/T C21-01—2005)同時廢止。現就《規範》修訂背景、主要修訂內容、實施注意事項等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原《規範》自2005年發佈實施以來,在適應我國公路建設快速發展需要,指導和規範公路工程地質遙感勘察工作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交通運輸事業的蓬勃發展,公路工程建設條件愈加複雜,安全保障要求不斷提高,同時高分衛星、無人機等新興遙感技術迅猛發展,原《規範》在某些方面難以適應新發展階段工程地質遙感勘察需求。為此,交通運輸部組織並完成了《規範》的修訂工作。

二、主要修訂內容

本次修訂,主要依據現階段公路工程地質遙感勘察工作實際情況和技術發展需求,對《規範》部分內容進行優化、調整和補充。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一是調整了《規範》適用範圍。《規範》適用於各等級公路新建、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和初步勘察階段等工程地質遙感勘察。

二是細化了資料蒐集與遙感圖像處理的相關內容,明確了公路工程地質遙感勘察工作對資料蒐集與分析、遙感圖像選擇、遙感圖像處理等前期工作的工作內容和技術要求,強化了《規範》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優化調整了各階段公路工程地質遙感勘察工作對遙感圖像類型選擇、遙感圖像地面解析度等要求,細化了各階段工程地質遙感勘察的主要工作內容和技術要求,突出了高解析度遙感勘察等新技術、新工藝、新成果的應用。

四是完善了各種主要不良地質現象和特殊性岩土的遙感勘察要求,並將原“主要不良地質現象及特殊性岩土遙感勘察”一章調整為“不良地質遙感勘察”和“特殊性岩土遙感勘察”兩章,同時增補了雪崩、採空區、水庫塌岸等不良地質遙感勘察和鹽漬土、膨脹土等特殊性岩土遙感勘察。

三、實施注意事項

(一)與相關規範配套使用。《規範》使用過程中應與《公路工程地質勘察規範》(JTG C20—2011)等有關標準規範配套使用。

(二)精心組織宣貫培訓。《規範》服務對象廣、技術要求高,應結合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宣貫培訓,讓技術人員準確理解、正確使用《規範》。

(三)持續跟蹤《規範》實施效果。鼓勵相關單位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關注本《規範》的適用性和使用效果,實時收集相關問題和建議,及時反饋標準日常管理組。


相關文件:交通運輸部關於發佈《公路工程地質遙感勘察規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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