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制訂發佈了《涉路施工安全評價技術規範》(JTG/T 4520-2025,以下簡稱《規範》),作為公路工程推薦性行業標準,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現就《規範》修訂背景、主要修訂內容、實施注意事項等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近年來,隨著我國基礎建設的快速發展,鐵路、電力線路、水利設施、通訊廣播線路、輸油輸氣管線等交叉、穿(跨)越公路的需求日漸增加。
根據國務院《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涉路施工需進行安全評價。現有的公路工程標準、規範只規定或主要規定了公路建設或養護施工安全的技術要求,對於和公路相關的涉路施工活動缺乏相關技術規定。為保障公路和鐵路、電力線路、水利設施、通訊廣播線路、輸油輸氣管線等設施完好,保護公路交通安全,應制訂安全評價標準,便於進行行政審批。為此,交通運輸部組織並完成了《規範》的修訂工作。
二、主要修訂內容
《涉路施工安全評價技術規範》主要規定涉路施工安全評價方法、評價程式、評價內容等,為涉路施工安全評價提供技術指導。
本規範分為8章和4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跨越式涉路施工、5穿越式涉路施工、6平交與接入式涉路施工、7並行式涉路施工、8附著式涉路施工,附錄A施工交通組織方案,附錄B施工應急處置方案,附錄C安全評價表格式,附錄D安全評價報告書格式。
各章主要制訂內容如下:
第1章 總則
明確了本規範的制定目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和實施要求,強調涉路施工安全評價在保障交通運作安全、公路結構安全和公眾生命財産安全方面的重要意義。
第2章 術語
規範了涉路施工安全評價中常用術語的定義,統一行業用語口徑,確保規範實施過程中的一致性與可操作性。
第3章 基本規定
明確了安全評價的總體要求、評價方法、評價程式、評價結論、評價報告要求。
第4章 跨越式涉路施工
規定了橋梁、管橋、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以跨越方式穿越公路時的安全評價方法和評價內容,包括凈空控制、結構影響評估、安全防護方案等內容。
第5章 穿越式涉路施工
適用於公路、城市道路、鐵路以橋梁、路基、U型槽、框架結構等形式(以下簡稱“下穿結構物”)下穿公路橋梁。公路、城市道路、鐵路、水利設施、市政管廊等以隧道形式穿越既有公路路基、橋梁或隧道。油氣、給排水、熱力、通信、電力等管線穿越既有公路橋梁、路基。明確了對地基穩定性、管道埋深安全、交通影響及施工干擾的評價方法和內容。
第6章 平交與接入式涉路施工
適用於新建、改擴建公路及城市道路和與既有公路的平面交叉和改造既有平面交叉以及沿線單位、加油加氣充電站、鄉村道路等接入既有公路的平交與接入式涉路施工的安全評價。重點評價交叉口視距、渠化設計合理性及運作安全影響。
第7章 並行式涉路施工
適用於油氣、給排水、熱力、通信、電力等管線在公路用地、公路建築控制區內以埋設的形式與既有公路並行的安全評價。強調對公路邊坡、路基、排水系統的干擾影響評估。
第8章 附著式涉路施工
適用於以下附著式涉路施工的安全評價:利用公路橋梁鋪設電力、通信、給水、熱力等管線;利用公路隧道、涵洞鋪設管線;利用跨越公路的設施懸挂非公路標誌。規定了結構承載影響、附著連接方式與交通安全影響的評價內容。
附錄A:施工交通組織方案
提出施工期間交通導改、通行保障、標誌設置等交通組織方案的編制內容,作為評價依據之一。
附錄B:施工應急處置方案
規定施工突發事件響應流程、預警機制、現場處置措施等要求,保障施工期間突發事件的快速響應與風險控制。
附錄C:安全評價表格式
提供標準化格式,便於不同項目開展一致性評價。
附錄D:安全評價報告書格式
明確評價報告的內容框架、技術深度,提升報告編制品質和審批可審性。
三、實施注意事項
(一)與相關規範配套使用。《規範》使用過程中應與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JTG D20-2017)、《公路路政管理技術標準》(JTG 4110-2024)等有關標準規範配套使用。
(二)精心組織宣貫培訓。《規範》服務對象廣、技術要求高,應結合工作實際精心組織宣貫培訓,讓技術人員準確理解、正確使用《規範》。
(三)持續跟蹤《規範》實施效果。鼓勵相關單位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關注本《規範》的適用性和使用效果,實時收集相關問題和建議,及時反饋標準日常管理組。
相關文件:交通運輸部關於發佈《涉路施工安全評價技術規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