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蘇州市低空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蘇州市低空空中交通規則(試行)》(簡稱《規則》),主要從服務管理、運營管理、空域管理、飛行活動管理、飛行保障等方面對低空空中交通規則進行了規定,讓飛機飛得起來的同時,飛得安全、飛得高效。
《規則》聚焦用戶需求,通過低空飛行服務管理機構和市級低空服務管理平臺,形成簡明高效的“統一受理、全程服務”機制,為空域用戶提供便利快捷的專業服務;強調公共屬性,推動資源集約利用,統一規劃公共低空航路航線,報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准後,通過市級低空服務管理平臺發佈,推動低空空域和基礎保障設施等資源高效利用。
《規則》堅持安全第一,探索飛行調配原則。民用航空器開展低空飛行活動時,一般遵循有人駕駛優先於無人駕駛、載人飛行優先於載貨飛行的調配原則,充分保障低空飛行活動安全有序。蘇州將探索空域動態配置,通過建立低空空域分類使用和靈活調配機制,根據應用場景按高度、空域類型等因素對空域實施分類管理和動態調整,滿足空域用戶差異化需求。
目前,蘇州集聚低空經濟産業鏈相關企業約350家,擁有20余家無人機整機企業,已批低空空域超過1150平方公里,開闢低空航線40條左右。《規則》將於9月1日起施行,推動蘇州成為低空經濟加速騰飛的“空中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