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農村公路條例》是黨中央、國務院立足農村公路發展實際、聚焦解決農村公路發展突出問題作出的重要部署,對於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領域法律法規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農村公路條例》能夠進一步健全完善公路領域法律法規體系。農村公路特別是村道在職責分工、資金來源、土地使用、管養主體、運營發展方面與其他公路存在顯著差異,雖然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對包括縣道、鄉道在內的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已有明確規定,但主要是對公路作出的普遍規範和要求,在立法體例上很難針對農村公路作出專門性規定。因此,需要制定《農村公路條例》,對現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有效補充,結合農村公路自身特點和實際作出系統化立法、整體性處理。
制定《農村公路條例》是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村公路法規制度的重要保障。近年來,為推動農村公路事業高品質發展,交通運輸部先後出臺《關於推動“四好農村路”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等20余項政策文件以及《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建立覆蓋體制、機制、組織、監管、資金、考核、服務等領域的農村公路政策制度體系。在國家層面制定《農村公路條例》,既是對現有制度政策的系統總結提煉,又是基於農村公路未來發展作出的制度性安排,不僅對於推動農村公路事業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的實踐指導作用,還為推動中國式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重要支撐。
作者: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公路與綜合交通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解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