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海事局印發實施《轄區內河河段防汛預警叫應工作機制》(簡稱《機制》),進一步加強管轄範圍內河河段防汛預警叫應和船舶禁限航管理工作。
《機制》對預警資訊發佈、分級響應及禁限航管控措施等作出規定,將防汛預警響應從低到高分為四級,對各級響應的啟動條件、禁限航措施、響應行動均作出明確規定。
按照響應等級不同,船舶試航、拖帶、夜航、施工作業,以及不同噸位、船種、載貨、載客等船舶進出江或江內航行將受到相應程度管控。海事部門採取發佈預警響應通(警)告、點對點叫應、VTS專窗監控值守、現場巡航查驗等方式,強化預警主動管控。
據悉,《機制》突出內河汛期風險防範措施的防禦性、針對性和時效性,重點強化“響應、巡查、管控”,進一步健全福建內河通航水域船舶禁限航管理制度,對提升福建水上交通安全水準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