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推進城際鐵路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突出對城際鐵路規劃建設運營的全過程管理,構建佈局合理、便捷高效、經濟適用的城際軌道交通網路。
《意見》對城際鐵路規劃建設進行規範和引導,明確指出城際鐵路是城市群節點城市間的骨幹旅客運輸方式,重點滿足1至2小時通勤、休閒、商務等中短途旅客出行需求,嚴禁以城際鐵路名義變相建設高速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從功能上區別於長大鐵路幹線和城市內部交通。在此基礎上,《意見》進一步明確單中心、雙中心、多中心等不同類型城市群城際鐵路的網路佈局要求,提出優先支援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四大城市群”規劃建設城際鐵路。
《意見》以需求為導向,提出新建城際鐵路近期雙向客流密度不低於每年1500萬人次,審慎建設與既有幹線鐵路平行的城際鐵路項目,既有城際鐵路運營5年後客流密度未達到預期指標50%的地區要暫停新建城際鐵路項目。
運營方面,《意見》突出三個導向。一是優先利用既有資源,鼓勵地方政府與鐵路企業合作,充分利用既有鐵路富餘運能開行城際列車,增強既有鐵路城際客運功能。二是推動運輸主體多元化,因地制宜選擇委託運營、自主運營等運營模式,支援具備條件的軌道交通企業自主運營城際鐵路。三是更加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根據群眾出行需求靈活組織城際鐵路運輸,優化購票、進出站等環節和流程,積極探索多樣化票制,有序實現城際鐵路與幹線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市域(郊)鐵路票制互通、支付相容、安檢互認、資訊共用、應急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