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2017年5月17日第8次部務會議通過,交通運輸部發佈了《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2件交通運輸規章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2號),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
此次修訂,主要是按照行政審批改革的要求,取消了“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的要求,因此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簽證管理規則》(交通部令2007年第7號)予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