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大國
每天近300萬噸危險貨物
運輸在路上
截至2019年年底
全國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
業戶12988家
車輛37.5萬輛
人員165.6萬人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量
佔危險貨物運輸總量的近70%
……
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
是交通運輸部門
管理的重中之重
今天
讓我們來聊聊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那些事兒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載貨汽車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作業全過程。其中,危險貨物是指列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的物質或者物品。
近些年,我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行業管理不斷規範、發展形勢持續向好,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問題。為此,交通運輸部著力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17年,部署推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監管系統建設,加快補齊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訊化建設短板,運用資訊化手段實施“聯網監管、精準監管、專業監管、協同監管,更好地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提升管理部門監管效能。
2018年,成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專家組,專家組分屬於危險貨物分類鑒定、運輸包裝、專用車輛設備、托運、運輸作業、運輸企業監管等6個領域,提高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領域的改革決策科學化水準。
2018年,參照國際規則制定發佈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為解決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標準缺失老化、碎片化、交叉重復矛盾等問題,按照“一個市場、一條底線、一個標準”的總體思路,在充分吸收借鑒國際規則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組織制定了JT/T 617標準,對危險貨物分類、運輸包裝、托運、裝卸、道路運輸等環節的操作要求進行了系統性規定。
2019年,頒布了聯合部令《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彌補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制度漏洞,提高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治理能力,針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全鏈條、全要素管理作出系統規定和要求,明確了各方責任和義務。
2020年,發佈實施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營運車輛安全技術條件》(JT/T 1285—2020),規定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營運車輛的分類及技術要求。
托運人是指將危險貨物交付給承運人進行運輸的企業或者單位,通常是危險貨物的所有者,也可能是受貨物所有者委託的第三方企業或單位。
托運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活動的源頭,加強托運環節管理對於保障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至關重要:
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運,即運輸企業要具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經營範圍要涵蓋所托運的危險貨物。
托運人應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 第2部分:分類》(JT/T 617.2)等標準規範為指導,正確界定危險貨物的類別、項別、品名、聯合國編號。
托運人應選擇符合標準規範要求並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包裝、妥善包裝危險貨物,並在外包裝設置相應的危險貨物標誌。
托運人在托運危險貨物時,應當向承運人提交危險貨物托運清單。
承運人,是指具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並承擔危險貨物運輸作業的企業或者單位,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活動的具體實施方。
承運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關鍵環節,承運人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活動的主體,加強承運環節管理對於保障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尤其重要,為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過程中的重中之重:
運輸裝備主要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液體危險貨物罐體、罐式集裝箱等。承運人應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等國家標準要求,選擇與所承運的危險貨物的性質、重量相匹配的車輛及設備。
運單是承運人按照要求進行製作、並交由駕駛員以電子或紙質的方式隨車攜帶的運輸單據。在運輸中,執法部門可據此核對承運人、承運車輛、運介質是否同運單相一致,防止非法承運或超範圍經營。
承運人應對不同類別的人員(如運單製作人員、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管理人員等)開展有針對性的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同時,承運人還應對從業人員還應開展定期安全教育。
裝貨人是指受託運人委託,將危險貨物裝進危險貨物車輛或運輸容器的企業或單位。
裝貨“五必查”制度:
查車輛資質:車輛是否具有有效行駛證和營運證。
查人員資質:駕駛人、押運員是否具有有效資質證件。
查檢驗有效期:運輸車輛及罐式車輛罐體、可移動罐櫃、罐箱是否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
查運單:所充裝或者裝載的危險貨物是否與危險貨物運單載明的事項相一致。
查貨物:所充裝的危險貨物是否在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罐體的適裝介質列表範圍內,或者滿足可移動罐櫃導則、罐箱適用代碼的要求。
運輸作業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核心環節,參與方眾多、要素最複雜,是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概率最高的階段。運輸作業包括車輛行駛、停車、應急救援等方面。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卡是指導駕駛員、押運員及應急救援人員對事故初期處置的重要資料。承運人應為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配備符合要求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卡。
承運人應按要求,為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配備攜帶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等標準要求的防護用品、應急救援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