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使用ETC卡或用戶卡通行高速公路交納的通行費或ETC卡充值費,可通過發票服務平臺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在12月26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已聯合發佈公告,明確了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編碼規則、開具流程、相關規定、平臺上線時間及業務投訴諮詢等內容。
開具高速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能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獲取發票和實現稅款抵扣,有利於資訊資源交換共用、互聯互通和協同應用,可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供給服務品質,推動貨運作業轉型升級。
今年7月,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完善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發票開具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依託全國高速公路通行費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及稅務部門增值稅新系統,並升級收費系統,建設全國統一的發票服務平臺,實現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目前,部省兩級系統及發票服務平臺建設改造基本完成,已具備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