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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這四個通知事關撤銷省界收費站工作順利推進,請查收

來源:交通運輸部新聞辦    2019-08-07 16:14:00

  近日,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共同印發了《關於全面清理規範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的通知》、《關於切實做好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優化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貫徹<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法律和行政法規對車輛通行費減免都有哪些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六類車輛可以減免車輛通行費:
  · 軍隊和武警部隊車輛;
  · 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誌的制式警車;
  · 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
  · 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
  · 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産品的車輛;
  · 重大節假日期間行駛收費公路的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車。除此之外,其他車輛通行收費公路時,都應按照規定交納車輛通行費。
  
  為什麼要清理規範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
  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的減免費範圍之外,目前部分省份出臺了一些地方性通行費減免政策。歸納起來,這些政策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關於不得設定歧視性收費項目、實行歧視性收費標準、規定歧視性價格,不得排除、限制競爭等相關規定,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二是需要停車接受人工查驗、無法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三是影響跨省車輛正常交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必須對這些政策進行清理規範。 
  
  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清理規範的實施主體是誰?計劃何時完成?
  根據相關法律和法規規定,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清理規範的主體是省級人民政府。各地省級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和財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省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規範工作。
  
  今後各地是否還可以出臺地方性通行費減免政策?
  為維護全國統一規範的公路收費秩序,確保車輛不停車快捷通行,除落實《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實施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外,今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其他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
  

 

   
  為什麼要優化“綠色通道”政策?具體如何優化?
  我們將繼續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後,“綠色通道”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會面臨以下問題:一是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仍然需要停車查驗,無法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影響其通行效率;二是部分省份在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外,又自行增加了一些新的品種,導致省際之間政策不統一的問題;三是跨省通行車輛由分省多次交費合併為在出口一次交費,單次交費金額大幅增加,通過假冒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偷逃通行費的現象將大量增加,擾亂公路貨運市場秩序,損害高速公路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在繼續嚴格執行“綠色通道”政策的同時,將通過優化服務、調整查驗方式、建設信用體系等措施,提升服務能力。一是明確整車合法裝載運輸全國統一《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內産品的車輛,繼續免收車輛通行費。二是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專用通道,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三是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駛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費站後,在指定位置申請查驗。經查驗符合政策規定的,免收車輛通行費。四是建立預約服務制度,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通過網路或客服電話系統提前預約通行,避免出現先扣費再退費的現象。對未提前預約即進入高速公路的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將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退費,保護車輛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五是建立信用體系。對經查驗屬於假冒或混裝的車輛,記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對信用記錄良好的車輛,逐步降低查驗頻次。
  如何判斷車輛是否符合“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産品的要求?
  按照相關規定,整車合法裝載運輸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産品品種目錄》內的産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其中,“整車”是指所載鮮活農産品應佔車輛核定載品質或者車廂容積的80%以上,且沒有與非鮮活農産品混裝等行為;“合法”是指車貨總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最大限值,即符合《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以及《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關於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
  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為什麼要實行預約通行?
  取消省界收費站後,全國高速公路將統一實行分段計費、並在進入出口收費站前統一扣費。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如果不提前預約,將會發生先扣款、待出口查驗符合免費條件後再退費的情況。由於退費需要一定程式,不僅會影響用戶體驗,還會在一定時間內佔用鮮活農産品運輸業戶的資金,增加經營成本。 
  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如何預約通行?
  交通運輸部將指導相關單位,建立全國統一的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預約服務制度,建設全國統一的預約服務平臺,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的司機可通過網路(手機APP)或客服電話系統提前預約通行。對未提前預約的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仍然可以通行高速公路,但會被提前統一扣費;我們將按照有關規定,按期辦理退費,保護車輛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如何查驗運輸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
  為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通過ETC專用車道駛出出口收費站後,可以在指定位置申請查驗。收費站將立即開展查驗。經查驗符合政策規定的,免收車輛通行費;經查驗屬於混裝、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按規定處理。未申請查驗的,按規定收取車輛通行費。出口收費站外廣場暫不具備查驗條件的,可繼續在收費車道內實施查驗。
  對假冒鮮活農産品運輸等失信車輛如何懲戒?
  根據有關規定,交通運輸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鮮活農産品運輸信用體系,鼓勵誠實守信、合法運輸。具體內容是:對一年內混裝不符合規定品種(或物品)超過3次或者經查驗屬於假冒的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將記入“黑名單”,在一年內不得享受任何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並將有關失信記錄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對外公開;對信用記錄良好的車輛,將逐步降低查驗頻次,不斷提高其通行效率。
  新的車型分類標準有哪些變化?何時開始執行?
  新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主要作了三個方面的調整:一是增加了專項作業車大類,解決了專項作業車沒有統一收費規則的問題;二是將8座、9座小型客車由原2類客車降為1類客車,與車輛註冊登記分類標准保持一致;三是載貨汽車按照總軸數、車長和總品質進行分類。其中,兩軸載貨汽車車長小于6米且總品質小于4.5噸的為1類貨車,車長大於等於6米或總品質大於等於4.5噸的為2類貨車;三至六軸貨車分別為3類、4類、5類和6類。
  目前各地正在對收費系統和收費車道進行升級改造,並按照規定程式重新測算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新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將於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統一執行。
  貨車為何要改為車(軸)型收費?
  目前我國高速公路普遍實行貨車計重收費,主要目的是為避免車輛“大噸小標”,並通過經濟手段遏制超限超載,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和公路基礎設施安全。由於計重收費需要停車稱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收費站通行效率和貨車ETC推廣。隨著我國治超工作的持續深入推進,高速公路嚴重違法超限超載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況下,將貨車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有利於貨車安裝使用ETC,實現不停車快捷通行,促進物流業提速增效。
  按照車(軸)型收費對不同裝載情況的車輛是否公平?
  貨車按車(軸)型收費是國際上普遍的做法。在合法裝載的前提下,同一軸型的貨車(尺寸完全相同,行駛速度也基本相同)無論載貨多少,對公路資源的佔用都是一樣的,按統一標準收取通行費具有科學性、公平性、合理性,也有利於促進公路貨運作業集約經營,提高公路運輸實載率,提高全社會運輸效率。
  收費標準是否需要重新核定?
  《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實施後,所有客車的通行費收費標準都不需要調整。其中,8座和9座的小型客車還將由2類客車調整為1類客車,將減少通行費支出。由於貨車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其收費標準需要相應調整。同時,新增的專項作業車大類,也需要明確具體收費標準。交通運輸部已會同相關部門印發通知,部署各地依法科學測算和調整貨車收費標準,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如何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
  交通運輸部已經會同相關部門部署各地,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組織開展貨車通行費收費標準調整測算工作,要求在相同交通流量的條件下,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每一類收費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於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我們將深入分析研究,強化對各地相關工作的指導,確保政策要求全面落實到位。
  貨車改為按車(軸)型收費後,如何強化治超管理,保障人民群眾和公路基礎設施的安全?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從2020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對貨運車輛,都將全面實行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全面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駛入高速公路,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和公路基礎設施安全。山西、四川、陜西等省份已提前實施,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為什麼從2020年起單卡用戶不再享受原則上不少於5%的車輛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
  對ETC車輛給予不少於5%的車輛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目的是鼓勵車輛安裝使用ETC,提高通行效率,促進節能減排,同時降低高速公路運營成本。ETC單卡用戶,是在計重收費的條件下,為貨車實現非現金支付提供的一種服務方式,只能用於人工收費。考慮到目前各地正在改造貨車通行費計費系統,尚不具備全面實現貨車不停車快捷收費的條件,交通運輸部已經部署各地,在今年底前對單卡用戶繼續予以不少於5%的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並繼續支援其非現金支付功能;但從2020年1月1日起,將不得再享受ETC優惠政策。對於這部分用戶,我們將組織相關機構為其免費安裝ETC車載裝置,保障其繼續享受各類ETC優惠政策(包括不少於5%的車輛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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