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7屆會議以第MSC.409(97)號決議通過了經修正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下簡稱《安全公約》)修正案,以第MSC.410(97)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消防安全系統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11(97)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與設備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13(97)號決議、第MSC.414(97)號決議通過了《2008年國際完整穩性規則》引言和A部分修正案。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8屆會議以第MSC.421(98)號決議通過了經修正的《安全公約》修正案,以第MSC.422(98)號決議通過了《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國際安全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23(98)號決議通過了《1994年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24(98)號決議通過了《2000年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25(98)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救生設備規則》修正案。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9屆會議以第MSC.436(99)號決議通過了經修正的《安全公約》修正案,以第MSC.437(99)號決議通過了《2010年國際耐火試驗程式應用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38(99)號決議通過了經修正的《1994年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39(99)號決議通過了經修正的《2000年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40(99)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與設備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41(99)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42(99)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修正案,以第MSC.443(99)號決議、第MSC.444(99)號決議通過了《2008年國際完整穩性規則》A部分修正案。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72屆會議以第MEPC.296(72)號決議通過了《2004年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與管理公約》(以下簡稱《壓載水公約》)修正案第A-1和D-3條修正案,以第MEPC.297(72)號決議通過了《壓載水公約》修正案第B-3條修正案,以第MEPC.299(72)號決議通過了《壓載水公約》修正案第E-1和E-5條修正案,以第MEPC.301(72)號決議通過了《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以下簡稱《防污公約》)附則VI修正案 (排放控制區和滾裝貨船和滾裝客船所要求的能效設計指數),以第MEPC.302(72)《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修正案,並以第MEPC.303(72)《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修正案。
依照《安全公約》《防污公約》和《壓載水公約》相關規定,第MEPC.296(72)號決議、第MEPC.297(72)號決議和第MEPC.299(72)號決議已于2019年4月13日被視為默認接受,並於2019年10月13日生效;第MEPC.301(72)號決議已于2019年3月1日被視為默認接受,並於2019年9月1日生效;第MSC.409(97)號決議、第MSC.410(97)號決議、第MSC.411(97)號決議、第MSC.413(97)號決議、第MSC.414(97)號決議、第MSC.421(98)號決議、第MSC.422(98)號決議、第MSC.423(98)號決議、第MSC.424(98)號決議、第MSC.425(98)號決議、第MSC.436(99)號決議、第MSC.437(99)號決議、第MSC.438(99)號決議、第MSC.439(99)號決議、第MSC.440(99)號決議、第MSC.441(99)號決議、第MSC.442(99)號決議、第MSC.443(99)號決議、第MSC.444(99)號決議、第MEPC.302(72)號決議、第MEPC.303(72)號決議已于2019年7月1日被視為默認接受,並於2020年1月1日生效。
我國是《安全公約》《防污公約》和《壓載水公約》的締約國,在上述修正案通過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因此修正案對我國具有約束力。現將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請遵照執行。
交通運輸部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