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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別規定》解讀

來源:安質司    2017-11-16 07:56:00

  近日,交通運輸部頒布了《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別規定》(2017年第32號令)(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填補長江幹線船舶安全管理短板,規範長江幹線船舶禁限航、錨地管理和船舶試航等行為,進一步強化了船舶航行管理。為便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有關企業、從業人員更好地理解《規定》的相關內容,認真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就《規定》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長江經濟帶”戰略的確立,長江幹線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沿江經濟快速發展,長江幹線運輸形勢和通航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一是水上運輸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強長江黃金水道基礎設施投入,長江江蘇段12.5米深水航道開通運輸,幹線9.47萬公里通航里程內,建成億噸大港14個,港口泊位22593個(散貨、件雜貨物年綜合通過能力36.52億噸,集裝箱年綜合通過能力2535萬TEU)。二是運輸方式明顯改變。改革開放發來,我國修造船業快速發展,長江幹線船舶大型化、標準化不斷推進,單船運輸迅速增加,傳統的拖帶運輸逐漸退出歷史。三是物流需求以及旅遊和沿、跨江出行需求逐年增長。2016年長江幹線貨物通過量達23.1億噸、港口貨物吞吐量為26.1億噸,集裝箱吞吐量達到1608萬TEU,較2000年分別增長6.6倍、10.5倍和22.5倍,運輸需求逐年旺盛。四是通航環境逐年複雜。儘管長江幹線大型船舶逐年增加,但個體經濟仍佔比較大,幹線現代大型船舶與落後的機駁船百舸爭流;加之國家跨長江公路、高速公路和鐵路網的開通通車,跨江大橋快速增加,長江幹線水上通航環境也發生巨大變化;三峽成庫,川江通航環境也發生根本性變化。五是安全環保要求越來越高。長江幹線承載著沿江七省兩市經濟的發展,承擔著沿江人民飲水安全,是我國三大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安全與綠色發展關係著國家經濟發展,關係著人民生活穩定。

  鋻於長江幹線航運需求、船舶船型和通航環境的變化, 國務院批准原交通部印發的《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辦法(暫行)》(交安監字〔1991〕781號)已難以滿足長江航運安全管理的需求。據此,部通過梳理《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內河渡口渡船管理規定》《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等行政法規、規章,並在進一步整合近年來出臺的長江幹線相關安全管理規範性文件的基礎上,遵從已有法規、規章已做出規定的不再重復規定的原則,針對長江幹線交通安全管理的實際需要,制定並出臺了《規定》。

  二、主要內容

  《規定》共七章四十一條,分別為總則、船舶航行、水上交通管制、錨地安全管理、船舶試航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主要內容是:

  (一)完善安全管理職責體系。

  《規定》依據《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參考長江航運作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系列文件,明確了交通運輸部、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和部設在長江幹線的直屬海事管理機構關於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職責分工,形成了分工明確的部、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直屬海事管理機構的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體系。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規定》按照《安全生産法》的相關要求,明確了航運企業必須落實主體責任。一是規定了客運企業、散裝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運用海事管理機構已建設的自動識別系統(AIS)或其他系統對所屬船舶實施動態監控的責任。二是明確了跨越長江幹線通航水域的橋梁、纜線、管道、索道的建設單位、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對其管理的跨江建築物的保護職責,以及新、改、擴建跨越長江幹線通航水域建築物的建設、經營、管理單位向長江航務管理局報備通航凈空尺度的職責。三是明確了船舶保持其船名、船籍港、船舶載重線標識正確,保證船舶吃水,保證自動識別系統(AIS)資訊準確的職責。

  (三)強化安全監管機構服務職能。

  一是規定了長江航務管理局必鬚髮布新、改、擴建設跨越長江幹線通航水域建築物的凈空尺度的職責。二是明確了長江幹線直屬海事管理機構制定併發布船舶拖帶相關限制標準的職責。三是提供了長江幹線從事拖帶活動的相應參考因素。

  (四)規範水上交通管制行為。

  一是規定了水上交通管制的措施。二是明確了水上交通管制的九種情形和水上交通管制的發佈方式和內容。三是確定了客船、客渡船、車渡船、車客渡船和危險品運輸船舶及其他船舶的禁限航條件。四是確立了長江幹線通航水域禁航分級管理機制。

  (五) 明確錨地安全管理要求。

  《規定》明確了錨地管理單位的責任和義務、配套設施建設要求;並對船舶進出錨地、錨泊提出具體要求。

  (六)強化船舶試航安全管理。

  《規定》對船舶試航安全責任主體、船舶試航的禁止水域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對船舶試航前、試航中提出了具體要求。

  三、關於《規定》的貫徹落實

  一是加強《規定》的宣貫。長航局及相關海事管理機構要通過新聞媒體、內外網站、召開專題宣貫會、走訪港航企業等形式大力宣傳、解讀《規定》,積極營造主動遵守《規定》的氛圍,使一線監管人員、一線從業人員做到應知應會、知法守法。

  二是制定配套辦法。長航局、長江幹線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要根據《規定》的授權,儘快制定發佈配套的相關標準、規定,確保《規定》有效實施。

  三是抓好落實。長航局要以《規定》的出臺為契機,結合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産工作部署,制定相關措施,加強對《規定》實施的督導與跟蹤,及時解決《規定》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規定》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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