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2021年政策解讀

《運輸機場運作安全管理規定》政策解讀

日前,我部制定公佈了《運輸機場運作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原《規定》自2007年頒布出臺,並於2018年、2022年進行過兩次局部修正。近年來,我國機場數量不斷增加,規模日益擴大,運作環境更加複雜,機場運作安全管理工作不斷出現新變化和新問題,原《規定》在落實上位法最新規定、銜接其他規章、為規範性文件提供上位法依據、促進重點工作落實等方面均有不足,亟需進行全面修訂。同時,為了落實《安全生産法》並滿足國際民航組織普遍安全監督審計(USOAP)要求,需要對標國際民航組織(ICAO)有關文件,從駐場單位機構設置等方面作出充實完善。

全文查看

政府資訊公開 交通日曆